关于组织开展2018级、2019级各专业课程教学大纲制(修)订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及相关部门:
为规范教学内容,统一人才培养规格,学校将组织开展2018级、2019级各专业课程教学大纲制(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修)订范围及要求
1.对照2017级课程教学大纲所列有的课程,2018级、2019级各专业教学计划表的公共课、专业课、专业实践课中,属于新开设的课程须制订教学大纲,属于原有课程出现教学内容、学时等变化的则须修订教学大纲。
课程教学大纲制(修)订包括实验教学大纲在内。原有课程如出现名称、性质、学时等改变的不属于新开设课程。
2.实验教学大纲的编制应根据课程教学计划要求和教学大纲规定的实验项目、学时、内容及要求,遵循科学性、可行性、整体优化性,紧密结合课程内容体系,符合学生培养目标和要求的原则。要将教学改革成果融入实验教学大纲中,注重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实验项目不能仅以目前的实验条件进行设置。
二、制(修)订工作程序
1.各教学单位、开课单位按照课程教学大纲的制(修)订范围,对须制(修)订课程教学大纲的课程进行全面统计,如有课程名称、课程性质改变的课程,也应纳入统计并在备注栏注明,于6月4日前将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43000938@qq.com, 纸质版提交至教研处3321办公室。
课程统计安排如下:公共课由相应开课单位统计,专业课及专业实践课由专业所属二级学院统计。
2.各教学单位、开课单位根据课程统计表,组织相关教师按照课程教学大纲规定格式进行制(修)订工作,于7月10日前将制(修)订的课程教学大纲电子版、纸质版按如下要求提交至教研处。
(1)公共课由开课单位提交,专业课及专业实践课按专业由专业所属二级学院提交。
(2)纸质版教学大纲须有执笔人、审核人签字,并加装封面成册。
(3)电子版文件须按如下格式命名:
公共课:课程性质+开课单位名称
专业课及专业实践:专业名称+专业所属二级学院名称
此外,各专业须按汇编页面格式提交包含所有专业课、专业实践课的课程教学大纲电子版。汇编页面格式、要求如下:
(1)首页为目录,“目录”两字小二号宋体加黑,居中;目录内容小四号宋体加黑(目录生成:插入-引用-索引及目录),行间距22磅。
(2)正文标题设置为标题1,四号宋体加黑,居中;正文内容小四号宋体,行间距22磅。
(3)汇编稿中须删除大纲末尾一行的执笔人、审核人。
三、其它事项
1.课程教学大纲制(修)订执笔人须为教学经验较丰富的中级及以上职称教师。
2.教学单位、开课单位须组织做好课程教学大纲制(修)订、审核、定稿排版等各项工作。
附件:1.制(修)订教学大纲课程统计表
2.课程教学大纲样式
教学科研管理处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