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学科带头人和专业负责人考核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科专业建设,提高学科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南宁理工学院学科带头人聘任与管理办法》(南理人〔2023〕7号)和《南宁理工学院专业负责人选聘与管理办法》(南理人〔2023〕6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学校将开展2024年度学科带头人和专业负责人的考核工作,现将具体事项作如下安排:
一、考核对象
由学校统一聘任的学科带头人和专业负责人。
二、考核程序
1.学院组织召开考核会,学科带头人和专业负责人提交考核材料;
2.学院根据学科带头人和专业负责人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考评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学科带头人和专业负责人根据《南宁理工学院学院2024年度学科带头人工作考核表》和《南宁理工学院学院2024年度专业负责人工作考核表》中的指标填写具体工作情况;各学院成立以教学委员会为主体的考核小组,结合学科带头人、专业负责人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和学科专业建设实效,客观、公正地开展考核,考核结果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报教务处。教务处结合学院初评结果,通过专家组评审方式最终确定。学科带头人和专业负责人工作绩效根据相关标准进行落实。
三、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将《考核表》(电子版、纸质版)和《2024年度学科带头人及专业负责人年度考核汇总表》(电子版)于2025年1月3日前送至教务处黄老师(所有材料请用A4纸打印、复印),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36762225@qq.com。
附件1:《南宁理工学院学院2024年度学科带头人工作考核表》
附件2:《南宁理工学院学院2024年度专业负责人工作考核表》
教务处
2024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