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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传印迹】关于开展 2022-2023学年度学校先进学生集体先进学生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艺术与传媒学院 作者: 艺术与传媒学院 编辑:罗文俊 黄莹 闫晓洋 赵蕊 浏览: 515 发布时间:2023-09-15  打印

各艺术与传媒学院团支部:

   为表彰优秀,鼓励先进,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立志成才,促进学校良好学风、班风、校风的形成,根据《南宁理工学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奖励办法》,决定开展 2022-2023学年度学校先进学生集体评选,现将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院2019级、2020级、2021级和2022级团支部

二、申报奖项及要求

十佳“五四”红旗团支部、十佳“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条件

十佳“五四”红旗团支部、十佳“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及原则按照《南宁理工学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奖励办法》进行。

评比办法:十佳“五四”红旗团支部、十佳“先进班集体”的评选由各二级学院组织申报、答辩、推荐,学院将初评结果和相应材料报学生工作部(处)、团委审核,评选结果最终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各学院在自行开展评比的基础上,推荐对应名额的团支部、班集体上报,参与学校评比,最终确定十佳“五四”红旗团支部、十佳“先进班集体”。

三、评选工作要求

(一)评选工作按学院为单位进行,学院统一评选、上报。要求各级选的程序要规范、操作要透明,评定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能科学合理地反映学生的实际素质状况。

(二)各学院要认真审核学生填写的申请表材料,严格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对于填写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评选资格。

(三)评选表详见附表1,评选的团支部请按照要求进行,并在10月7日前将所有材料提交至16栋118团委值班处。

 

艺术与传媒学院分团委、学生会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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