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共青团“十佳青年”系列评选的通知
学院各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团的十九大精神,引导广大青年弘扬奋发向上、赶超先进、争当先锋的精神风貌,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和指导下,紧密围绕上级团组织部署和学校党政中心工作,我校青年学子开拓进取,在青年大学习、暑期社会实践、校园的文化建设等方面涌现出一批优秀的青年。为青年学生提供成人成才的广阔舞台,肯定其工作成果,现决定开展2023年共青团“十佳青年”系列评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二级学院评选上交时间:4月25日-4月28日
二、举办单位
共青团南宁理工学院委员会
三、评选地点
南宁东盟校区
四、参评对象
南宁理工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全体学生
五、 评选类型
本次活动设立五项个人系列奖项,分别为《十佳青年先锋——青年社会实践先锋》;《十佳青年先锋——青年志愿服务先锋》;《十佳青年先锋——青年学习先锋》;《十佳青年先锋——青年文体先锋》;《十佳青年先锋——青年宣传先锋》;每位同学只可以申报一个系列“十佳青年先锋”。
六、参评条件
十佳青年先锋——青年社会实践先锋参选要求
1.参与评选的青年学子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积极参与我校开展的各级各类社会实践活动。
2.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奉献精神,参加暑期“三下乡”,并获得校级、市级及以上证书者优先推荐。
3.学业成绩良好,积极参加科研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年度没有挂科课目。
4.社会实践事迹突出,在社会上获得媒体报道,为学校赢得良好社会声誉者优先。
5.认真参加2022-2023学年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
6.参与评选的青年学子需要上交社会实践证明,出具活动照片、影像资料等参与活动的佐证资料。
7.参与评选的青年学子需要填写《南宁理工学院“十佳青年先锋”系列评选申报表》(附件一)并上交纸质版材料(个人获奖证书,期末成绩及第二课堂成绩证明,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情况证明)到各二级学院分团委组织部。
十佳青年先锋——青年志愿服务先锋相关要求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上和行动上时刻与上级党(团)组织保持一致,积极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
2.学习成绩优秀,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无挂科。
3.热心志愿服务事业,模范遵守青年志愿者行为规范,未受过任何处分。
4.积极学习党团知识,完成青年大学习。
5.志愿服务事迹突出,在社会上获得媒体报道,为学校赢得良好社会声誉者优先;组织志愿活动,作为负责人者优先;在防疫期间做过志愿者、参加公益竞赛并获得奖项的优先。
6.在广西志愿服务网注册成为志愿者,并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每年的志愿服务时间在48个小时或以上。
7.参与评选的青年学子需提交个人大学期间所获志愿服务校级及以上证书、奖项。
8.参与评选的青年学子需填写《南宁理工学院“十佳青年先锋”系列评选申报表》(附件一)参与志愿服务事迹材料,并上交纸质版材料(个人获奖证书、奖项及第二课堂成绩证明。)到各二级学院分团委组织部。
十佳青年先锋——青年学习先锋相关要求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学习成绩突出,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无挂科,专业课程排名需排在前5名,学习严谨求实,勇于创新,奋发进取。
3.生活上艰苦朴素,为人真诚,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处分。
4.积极带头参与青年大学习,2022年度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参与率90%及以上。
5.善于与老师、辅导员协作,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担任过班干(学习委员)、团干或其他管理工作。
6.获得校级一等奖学金或者在参加学科竞赛时获得校级及以上证书、奖项者优先推荐。
7.参与评选的青年学子需提交个人大学期间所获校级及以上证书、奖项,每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专业课程排名以及到梦空间素拓分数(19、20级)
8.参与评选的青年学子需填写《南宁理工学院“十佳青年先锋”系列评选申报表》(附件一)获得校级一等奖学金以及参加学科竞赛事迹材料,并上交纸质版材料(个人获奖证书,期末成绩,专业课程排名以及第二课堂成绩证明,担任过班干(学习委员)、团干或其他管理工作情况证明)到各二级学院分团委组织部。
十佳青年先锋——青年文体先锋相关要求
1.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2.学习成绩优秀(无挂科),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生活上艰苦朴素,为人真诚,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处分。
4.积极学习党团知识,完成青年大学习。
5.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在大型文艺演出、文艺竞赛中表现优异者和担任校园艺术团、广播台等文化文艺类学生组织主要干部,且工作扎实、成绩突出者优先推荐)。
6.参与评选的青年学子需提交个人大学期间所获校级、市级及以上证书、奖项,每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及到梦空间素拓分数(19、20级)。
7.参与评选的青年学子需填写《南宁理工学院“十佳青年先锋”系列评选申报表》(附件一)参加校园文化活动或代表学校参加各项活动事迹材料,并上交纸质版材料(个人获奖证书,期末成绩及第二课堂成绩证明,参加校园文化活动或代表学校参加各项活动以及在组织担任职务情况证明)到各二级学院分团委组织部。
十佳青年先锋——青年宣传先锋相关要求
1.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热爱生活,勤奋学习,各门课程成绩优异无挂科,工作能力过硬。
3.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没有受过处分。
4.积极在各大青年平台报道宣传本校校园文化,为学校赢得良好社会声誉。
5.积极学习党团知识,积极完成青年大学习。
6.在“中青网”等各项平台投稿发表宣传本校文化特色、青年学子事迹稿件3篇以上者优先推荐。
7.在积极宣传本校文化特色的同时,还获得校级及市级以上优秀报道宣传证书、奖项者优先推荐。
8.参与评选的青年学子需提交个人大学期间所获校级及以上证书、奖项,每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以及到梦空间素拓分数(19、20、21级)。
9.参与评选的青年学子需填写《南宁理工学院“十佳青年先锋”系列评选申报表》(附件一)宣传本校文化特色稿件,“中青网”投稿发表材料,并上交纸质版材料(个人获奖证书,发表稿件证明,期末成绩以及第二课堂成绩证明)到各二级学院分团委组织部。
七、注意事项
1.由艺术与传媒学院分团委初步筛选评选名额(每一系列5人,共5个系列),校团委进行最终筛选。本次评选设立50个个人获奖名额,每一系列10名,获奖的个人将获得荣誉证书及素拓分。
2.由艺术与传媒学院分团委组织部初步筛选整理好并填写好《南宁理工学院“十佳青年”系列评选申报统计表》(附件二),于4月28日下午16点前将推荐参选对象的纸质版材料和《南宁理工学院“十佳青年”系列评选申报统计表》(附件二)一起上交至团委办公室16栋115,电子版材料上传至艺传分团委邮箱:ycfentuanwei@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