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工程学院关于评选2023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全区2023届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和我校《关于开展南宁理工学院 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现将评选2023届优秀毕业生的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定范围和时间
1.评定范围:信息工程学院2023届毕业生
2.评定时间:2023年2月6日—2月20日
二、评定要求
1. 本次评定的优秀毕业生包含2023届自治区级优秀毕业生,2023届校级优秀毕业生和2023届信息工程学院院级优秀毕业生。
2.推荐评选区级优秀毕业生人数根据自治区文件要求“本科毕业生总人数1%的比例推荐”;评选校级优秀毕业生人数按照不超过各二级学院应届毕业生的5%评选;评选院级优秀毕业生人数按照不超过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10%评选。详细名额分配如下表所示:
备注:校级优秀毕业生从院级优秀毕业生中评选,自治区级优秀毕业生在校级优秀毕业生中评选,根据各毕业班辅导员的带班人数进行各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名额分配。
3.校级优秀毕业生严格按照《南宁理工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见学生手册2022年修订)进行评选,评定要求条件如下:
其他条件如下:
(1)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每学年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无补考无挂科;
(3)认真做好相关实习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就业协议(也可承诺后续补交材料)。
同等硬性条件情况下,优先考虑如下条件之一者:
(1)已经考取公务员或硕士研究生;
(2)在校期间二次以上(含二次)校级奖学金或者省级(含省级)以上奖学金;
(3)在校期间二次以上(含二次)被学院授予“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优秀共青团干部”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者(推选区级优秀毕业生需满足在校期间每年获得至少一项以上个人荣誉称号);
(4)荣获市级以上(含市级)奖项;
(5)已获得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证书;
(6)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过学术论文;
(7)获得省级、区级及国家级专业学科竞赛等级奖项;
(8)参加“互联网+”或创新创业计划训练项目并结题。
4.认真填写《2023届南宁理工学院优秀大学毕业生申请表》(见附件1)、《2023届南宁理工学院优秀大学毕业生人员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
5.区级优秀毕业生严格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全区2023届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认定工作的通知》进行评选。评选为区级优秀毕业生的学生认真填写《2023届广西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见附件3)。
6.相关支撑材料请做好PDF格式发给辅导员老师。
7.以上材料的电子版请按照各毕业班辅导员要求进行发送,并做好个人信息备注,过时将视为放弃评选,不再受理。
8.填表说明:
(1)不要擅自更改页数,不要超页,字体段落自行调好,和模板一样。
(2)“在校表现”以第三人称填写,其他相关内容请参照样表填写,但不要照抄上面的样板内容。
(3)“其他获奖情况”一栏可填写考取硕士研究生等情况。
(4)电子版的附件2请使用 EXCEL 表格形式或按照辅导员的在线文档填写、提交。
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