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工视角】信息工程学院关于确定第40期入党积极分子“推优”工作的通知
各党支部、各团支部:
根据《广西党员发展工作手册》和《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结合信息工程学院实际情况,现就做好第40期入党积极分子推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优”时间
2025年3月10日——2025年3月14日
二、“推优”对象、名额分配及其基本条件
(一)“推优”对象
信息工程学院2022-2024级统招、2022级专升本共青团员
(二)“推优”名额分配
根据2022-2024级各团支部情况,按照各团支部人数的2 %推荐入党积极分子;校级组织9人;院级组织11人。推优名额分配情况详见附件一。
(三)“推优”对象基本条件
1.入党积极分子一般应具备的条件
(1)在读在册青年团员,年满18周岁,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满6个月的优秀共青团员。
(2)政治思想上先进。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拥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高扬理想信念旗帜,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深入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3)道德品行上先进。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自觉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积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气。积极锤炼高尚品格,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甘于奉献。
(4)发挥作用上先进。励志勤学、敏于求知、增长才干,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对团组织交给的工作认真负责,在团员青年中能起到表率作用,群众基础好。
(5)执行纪律上先进。积极向中共党员标准看齐,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遵法学法守法用法中作表率。模范遵守团章团纪,认真执行团的决议,自觉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团的活动,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活动。
(6)在班级团支部内表现良好,成绩优异。2024年春季学期至2024年秋季学期两个学期内均未出现挂科、重修(网络公共选修课除外),且思想政治类课程成绩≥70分。
(7)无违纪情况。自入学以来无违纪情况、无违纪处分记录,在班级中无上课迟到、早退或缺勤等情况,无其他违反党的纪律情况。
2. 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优先推荐:
(1)全区、校级“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优秀学员;
(2)在校级、院级学生组织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工作表现突出的团员;
(3)获国家及省级表彰的先进个人;
(4)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及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者;
(5)在校级以上(含校级)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等科技创新活动中,取得优秀成绩者;
(6)受校级以上(含校级)表彰的各类先进集体的主要骨干;
(7)在学风建设中表现突出的团员;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团员。
四、“推优”大会流程
(一)“推优”程序
1.“推优”大会须有团支部半数以上具有表决权的团员及支部党员代表出席方可召开,参会人数不得少于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
2.团支部书记介绍符合“推优”条件的候选人情况。候选人产生应当经过民主推荐,符合团员评优机制,并经团支部委员会初步审核。
3. 候选人围绕以下方面进行3分钟自我评述:
(1)思想政治表现:重点阐述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
(2)道德品行表现:日常行为规范、道德修养情况;
(3)作用发挥情况:在学习、工作、生活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4)纪律执行情况:遵守校规校纪、团纪团规情况。
4.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民主评议。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半数以上的候选人,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5.团支部委员会对推选出的候选人进行全面考察,坚持政治标准、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并结合其日常表现形成考察材料,考察坚持民主集中制,不唯票。
6.“推优”情况应在团支部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设立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对反映的问题应及时调查核实。
7. 入党积极分子候选人经辅导员综合审定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填写《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附件二),由团支部书记签字、院团委审核盖章后报专业党支部备案。
(二)“推优”要求
1.班级推优工作由各团支部与辅导员进行商定,组织推优由各学生组织自行与指导老师共同商定。为确保公平公正,申请人限一个群团组织参与推选。
2. 各团支部应严格依照《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规范开展“推优”工作。党支部将选派党员于3月14日前赴各团支部指导推优工作,协助做好以下事项:
(1)指导推优大会规范召开;(2)监督推优程序执行情况;(3)协助做好会议记录及材料归档。
3.入党积极分子“推优”名单确定后,各团支部(班级团支部以辅导员为单位)填写《信息工程学院第40期入党积极分子花名册》(附件三),核查无误后于3月18日前发送至党建负责人邮箱1917303009@st.gxu.edu.cn存档。
4. 入党积极分子“推优”工作注意程序的规范性,请团支书做好会议记录,各支部党员做好监督,并将无记名投票情况进行记录。
5. 入党积极分子“推优”过程中,各辅导员、支部党员要加强对团支部开展“推优”工作的管理监督,严禁出现走过场、拉票、违规投票等行为。
五、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程序及开展时间要求
1.3月14日前采取群团组织推优方式,从入党申请人中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
2.3月17日前各党支部认真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
3.3月18日前各党支部委员会充分讨论,研究决定入党积极分子人选。
4.3月21日前各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有关情况报党总支备案。
5.经学院党总支审查合格,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可参加学院党校第40期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培训班,具体安排待通知。
6.经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考核,合格者由所属党支部审查确定积极分子人选安排培养联系人;不合格者将重新参加群团组织推优环节,具体另行通知。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各班辅导员或组织指导老师咨询。
中共南宁理工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5年3月7日
(一审:冼春暖;二审:席禹梅;三审:王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