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科研工作向纵深发展,使科研工作更好地为提高学校教学水平和管理水平服务,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以科研促进学校建设,以科研支撑学校发展,经决定,开展2017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
2017年度校级科研项目为旨在助推学校科研队伍建设的启动型、引导性项目,主要支持符合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覆盖自然科学研究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领域。
二、项目类别及经费
本次课题拟立项10项,重点项目2项、一般项目8项,研究周期为两年。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为5000元,一般项目资助资金为3000元。
三、申报项目主持人条件
(一)项目申请人原则上为具有中级职称或研究生学历以上的本校教师、教辅人员和教学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教学科研能力和项目实践条件,有良好政治与专业素质,能组成课题组并保证完成项目任务。
(二)每人限申报1个项目。承担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新项目。作为成员参与研究校级项目(包括主持)不得超过3项。
(三)不允许副高职称以上人员以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本年度项目。
(四)教研、教改、课改、思政、学工和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不在本次申报范围。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必须按照申报项目类别填写相应的申报书。申报书必须严格按照规范填写,做好项目论证,制定好预期研究目标,项目如获立项,将严格按照申报书相关内容执行。具体的项目申报书格式见附件。
(二)各申报单位必须对本单位申报者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签署单位意见、加盖单位公章,统一报发展规划与评估中心。
五、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请人需认真填写《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校科研项目申请书》(附件)。
(二)由各部门、各单位对评审书内容进行初审并签署评审意见。
(三)各申请人将《申请书》纸质版一式6份(原件1份,复印件5份)于11月8日前报送交发展规划与评估中心,电子版发送到邮箱1638063456@qq.com,逾期不予受理。
发展规划与评估中心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