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5年拟招生新增专业填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与管理工作相关要求,为做好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5年拟招生专业填报有关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5年拟招生新增专业信息填报
目前我校2024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已招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升本)、电气工程及自动化专业(专升本)、产品设计专业(专升本)、工程造价专业(专升本)、财务管理专业(专升本)、土木工程专业(专升本)、工程造价(高升本)7个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专科招生专业。如下表:
我校2024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备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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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层次 |
报考科类 |
专业 |
备注 |
1 |
专升本 |
理工类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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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经管类 |
工程造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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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理工类 |
电气工程及自动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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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理工类 |
土木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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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经管类 |
财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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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艺术类 |
产品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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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高起本 |
理工类 |
工程造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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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二级学院结合我校2024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专业备案结果,报送我校2025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相关专业,我校2025年预计拟填报3个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请各二级学院将需新增目前招生专业以外的其他招生专业(必须为学校全日制本科已开设的专业),于2025年1月3日前填写以下附件,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建设工作专家推荐表请填写附件1,提交报送专业书面申请至继续教育学院,并由继续教育学院指导,按自治区教育厅文件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包括专业支撑资料等)。
二、编制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文件要求,请各学院将预计申请新增专业制定相关人才培养计划,不能完全照搬普通高校全日制人才培养方案。各学院要加强专业内涵建设,遵循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制(修)订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培养方案应包括的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指南》(附件2),请各学院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应按照以下基本程序进行,相关说明如下:
(一)规划与设计。学校根据国家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和办学基本要求,结合本校发展规划与特色优势,部署开展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
(二)调研与分析。学校组织专家深入调研,分析行业企业和学习者对专业人才培养的需求,提出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调研分析报告。
(三)起草与审定。学校应分专业组织起草人才培养方案,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提交学校学术(教学)委员会审定。
(四)发布与更新。审定通过的人才培养方案在专业备案工作的同时,通过信息平台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按程序发布执行,主动向社会公开。人才培养方案原则上要按人才培养周期进行修订。涉及国家政策文件要求调整的,应及时进行更新完善。
(五)为确保人才培养方案的权威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完成后,不得随意调整。
三、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一)请各学院于2025年1月3日前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建设(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人才培养方案(附件2)、2025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情况汇总表(附件3)纸质材料填报后报送继续教育学院(14栋108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ljjzs@163.com。
(二)未尽事宜请与继续教育学院行政办公室联系,秦欢(0773-8998045)、石小星(0771-6031632)。
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