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工作安排,2024年上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工作定于5月27日至6月2日进行。为做好此次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必须是我校在职教职工,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的中国公民。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高校教师资格要求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普通话水平要求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拟聘任副教授及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此项不作要求。。
(四)取得广西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http://gxgspxpt.gspxonline.com/岗前培训合格证书的网址)。
(五)广西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学技能考试和理论考试成绩合格。拟聘任副教授及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此项不作要求;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学人员只需提供教学技能考试合格证明材料。
(六)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要求在认定机构指定医院,按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 。。
(七)高校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申请认定时,除满足以上六项条件外,还需提供由学校人事或教务部门出具的系统讲授1门以上(含)人才培养计划规定课程证明。
二、报名及确认时间
(一)报名时间:2024年5月27日—6月2日。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上网填报认定信息。
(二)确认时间:2024年5月27—6月2日。申请人需在确认点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交到人事处,逾期将无法确认。桂林校区提交至唐薇老师(3214办公室)处,南宁校区提交至谢晓兰老师(图书馆621办公室)处。
三、报名方式及流程
(一)账号注册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账号注册具体操作方法可查阅中国教师资格网主页面“咨询服务”栏下的“操作手册”(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注册成功后,先完善个人信息,并在申请人员申请的认定机构网报时间段内登录报名。证件号为个人账号,一经注册不能修改,请务必仔细填写。
(二)网上申报
申请人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如实、准确填写申报信息。报名具体操作方法可查阅中国教师资格网主页面“咨询服务”栏下的“操作手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申请广西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考试形式应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认定所在地类型应为“南宁理工学院”,选择省份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选择资格种类为“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选择认定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并选择申请人所在的学校作为确定点。申请人所勾选“任教学科”需与广西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学技能考试报考学科一致或相近。报名环节上传的个人电子证照必须为申请人近3个月内的彩色白底证件照,要求与体检表照片、现场确认环节提交照片同一底板。申请人须对自己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在完成网上申报的所有环节,出现“申报提醒”页面并生成报名号,方为报名成功。
四、现场确认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前往确认点(所在高校的教师资格工作负责部门)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并依序整理。现场确认时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A4纸打印)。申请人可通过“申请表预览”功能打开申请表,核对填报内容是否完整、准确,检查个人承诺书及承诺书个人签名是否清晰,确认无问题后进行打印。
(二)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1份,体检表上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照片栏和体检结论栏应加盖体检医院专用章。体检表空白表(见附件1)由申请人自备A4纸双面打印。
桂林市的指定体检医院为: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和广西师范大学医院;南宁市的指定体检医院为: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瑞康医院、广西中医学院一附院、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广西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广西民族医院(广西医科大学附属民族医院)。
(三)身份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经学校确认点核对后原件退还本人,下同)。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如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通过无需提交)。
(五)学历证书原件(如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通过无需提交)。取得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还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广西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信息由教育厅在后台统一比对核验,如核验通过无需提交;如无法核验比对的,我厅将通知相关高校,由申请人提交广西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明材料。
全国统一样式的《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与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和广西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理论考试成绩单效力相同,可直接作为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依据。
(七)广西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技能考试及理论考试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申请人可以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下载打印相关材料。其中:
1.拟聘任副教授及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或拟聘文作为免考依据。
2.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学人员只需提供教学技能考试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和职称证书复印件。
3.符合免考高校教师资格理论考试《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的申请人,需要提供学籍成绩登记表复印件。
(八)免冠小2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须与报名环节和体检环节照片一致),并在背面用铅笔注明本人的学校和姓名。
(九)由高校人事或教务部门出具的系统讲授1门以上(含)人才培养计划规定课程证明(仅高校附属医院临床教学类申报人员提供)。
五、材料审核上报
(一)确认点材料审核要求。
1.检查申请人所交材料是否齐全,如不齐全则应及时、明确告知申请人按时补交。
2.核对原件、复印件是否真实一致,如真实一致须在复印件上加盖学校教师资格管理部门公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的字样。
3.检查申请人所交材料填写是否有漏项,体检项目是否有漏检,照片是否盖上骑缝章,体检结论是否注明“合格”字样并加盖体检医院专用章、体检表照片是否与网报系统一致等。申请人是否到学校当地指定医院体检,如因工作原因未在学校当地指定医院体检的,学校须出具相关说明。凡结论为“检查项目无异常”、“健康”等都将视为体检表填写不规范,由申请人到体检医院核实并更正。
申报人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填写不合格,材料一律退回。
未尽事宜可咨询人事处谢老师 联系电话:15578039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