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览与自习管理办法
为加强学院图书馆阅览和自习工作的管理,充分利用图书馆资源,为广大读者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阅览环境,进一步做好图书馆服务工作,特制本规定:
一、凡入库读者需出示本人有效《借阅证》或其它能代表本人身份的证明,并领取代书板。无证或使用他人证件者一律不得入内。
二、读者入库时需穿着整洁,打扮得体。严禁穿背心、运动裤衩、拖鞋入室阅览。谈吐礼貌,举止文明。禁止任何占座行为。
三、为确保图书馆的安全,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阅览、自习区域。除必须的笔记本和文具用品外,严禁携带书包和其他物品进入阅览室。
四、自觉维护阅览、自习区域的秩序,保持室内安静。读者入库前,请将手机调为静音或振动状态,不得大声喧哗、追逐打闹、接打手机,严禁吸烟、吃零食、随地吐痰及乱扔杂物。不可在室内随意走动,打扰其他同学。
五、入库查阅时,每次限选书刊一本,请读者将代书板放在原书架位上,阅览完毕,请将代书板自觉归放回原处。
六、报刊只提供阅览不外借。如需复印,请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携出馆外,并当天归还。
七、爱护公物人人有责。请读者自觉爱护图书馆内的书刊、桌椅设备。不得勾划、批改、撕、剪书刊,严禁偷窃书刊;不得随意挪动桌椅设备,离开阅览室时,椅子排放整齐。严禁在阅览、自习区域的桌椅、墙壁上涂抹、粘贴、刻画。禁止在阅览、自习区用餐和使用烤火器,一经发现从重处理。对损坏阅览室书籍资料、设备设施,情节严重者应报学校行政或当地公安部门处理。
八、经出口通道时,如遇监测器报警,有关人员应主动接受值班工作人员检查,不应有不文明礼貌的言行。有意在阅览场所藏匿书刊资料或未办理手续擅自将书刊资料带出阅览室者,以窃书论处,并以书价的10倍处以罚金。
九、请保管好随身携带的图书、背包等私人物品。离开前,注意检查是否全部带走。因保管不当而造成的损失,由读者本人负责。本馆将不承担因处理时造成任何物品丢失的责任。最后离开阅览室的人务必将门窗关好,灯关闭。
十、对违反上述规定、不服从管理者,本馆将记录在案并给予口头批评教育、书面公开通报。对违规占座等情节严重者,除在馆内公开通报批评外,同时通告院学工部、院团委及其所在系部,由相关部门按学院有关管理规定予以处分。对屡教不改者予以注销图书借阅证半年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