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语自主学习中心使用管理规定
一、使用外语自主学习中心必须预先按规定申请、登记或按教务处的安排使用。
二、外语自主学习中心实行责任制管理,明确负责人。如因管理不善而出现设备丢失、损坏或其它安全责任事故,由管理责任人负责。
三、任课教师和学生使用有关仪器设备时,如有损坏、遗失要及时向实验员报告。
四、学生使用计算机和语音设备时,必须听从教师和实验员的指挥,爱护公物,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范,严禁违规操作。
五、使用者不得随意安装软件或更改系统的设置,教学软件和资料由实验员负责安装,任课教师协助。
六、未经图文信息中心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将仪器设备私自带出外语自主学习中心或转借他人使用。
七、因下述原因之一,造成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将认定为责任事故,按《仪器设备损坏(遗失)赔偿制度》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不按技术操作规程操作;
2、不熟悉仪器设备的工作原理和技术性能而进行操作;
3、擅自拆卸或改装仪器设备,致使设备损坏;
4、实验时,不听从任课教师安排;
5、擅自将仪器设备挪作它用;
6、其他原因造成损坏,丢失的责任事故。
八、使用结束后,任课教师按要求填写《仪器设备使用登记簿》,并组织学生有序离开外语室。
九、本规定由图文信息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