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视听训练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必须把安全当作日常工作的重中之重常抓不懈。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学院相关规定,认真做好语言视听训练室的安全工作。
二、实验员为语言视听训练室的直接安全责任人,负责日常安全检查。每天检查防盗设施,设备缺失情况,消除隐患;节假日进行安全检查后帖好封条。
三、消防器材等安全防范器材要配备齐全,并处于完好状态,以备随时取用。实验员应能正确使用灭火器,发生火灾须主动扑救,及时报警。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并处理。
四、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用电等各项规定,严禁在语言室使用取暖器、电炉等大负荷电器设备,严禁私接电线、插座,严防触(漏)电现象发生。
五、所有设备必须做好固定资产登记手续,未经现教中心领导批准,严禁私自带出语言视听训练室或转借使用。
六、禁止把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生活用品带进语言室。
七、禁止在室内吸烟、使用明火。
八、保持室内整洁、卫生、安静,定期对语言室进行打扫、整理,所有设备应摆放整齐,不得将任何废弃物品留在室内,不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离开语言视听训练室时,关好门窗,切断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