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计算机协会性质
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计算机组成与维护协会(以下简称“计算机协会”)是由博文管理学院发起,隶属于社团联合会。由广大的在校大学生组成,旨在让大学生了解计算机组成和一般的电脑知识,为广大的在校师生提供一个了解认识计算机协会。计算机协会的各项活动要要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
第二条 计算机协会的基本任务
1、团结全院的电脑爱好者促进我院计算机知识的普及与提高;
2、协助学院开展有关电脑技术应用的活动;
3、为同学们提供电脑的维护、修理服务;为学院和社会提供计算机应用、维护的服务;
4、为同学们提供电脑技术交流的舞台,让同学们能够更好的探讨学习计算机知识,带动整个学院计算机知识的兴趣。
第三条 计算机协会的宗旨
协会以“学习、分享、提高”为宗旨,服务于全校师生员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不断提高我校学生的计算机水平,并计划举办丰富多彩的活动,将深受广大师生的欢迎。协会拥有雄厚的技术基础,聚集了一大批计算机精英,协会将聘请学校知名的老师、教授作为顾问及技术后盾,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和开发能力。计算机协会为了在全校范围内普及计算机应用技术,定期开展“硬件知识讲座”、 “软件知识讲座”、“系统安装和上机实践”、“计算机常用软件讲座”、“小型局域网组建”、“宽带共享”五大常规活动。
第四条 权力机构
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计算机协会理事会。理事会是本协会的领导机构,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部、活动部、人力资源部、外联部、工程部宣传部等部门组成。
第五条 协会章程
计算机协会维护《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社团联合会章程》的尊严,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各类社团组织的一切规章、条例和决定都不得同《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社团联合会章程》相抵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能
第六条 计算机协会理事会
计算机协会理事会是作为计算机协会的最高领导机构,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部、活动部、人力资源部、外联部、工程部、宣传部的各部门的部长组成,理事会成员每届任期不超过一年,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定期召开理事会会议,向会长及副会长汇报工作,交流工作经验,副会长接受会长的指导。
第七条 计算机协会会长的产生
计算机协会会长需要参加竞选和通过前任会长和副会的审核才能任职,会长不能在其他协会或者学生会同时任职,协会内部的副部以上职位的人才有资格参加演讲和竞选,在竞选和演讲后有会长和副会对参加竞选的人员进行考核。最后做出决定,并上报社团联由社团联审核并作出最终任命。计算机协会以“民主集中制”为原则,以团结、协作、高效为目标,组建计算机协会理事会,以统领计算机协会的全局工作,保证对社团联的良好沟通和联系,保证对协会工作开展的监督、管理和协调。保证对待协会工作的平等、公平和公正。
第八条 计算机协会成员的产生
经院计算机协会理事会审核批准的优秀协会干部为当然计算机协会成员,有权参与计算机协会召开的重要会议和重大决策,有权对计算机协会的议案和决议提出质疑。计算机协会各部门人员,负责协助和协调协会与协会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工作,不直接参与计算机协会的重要会议和重大决策。
第九条 计算机协会部门设置
计算机协会由会长1名,副会长2名,负责处理协会内部重要工作,下设秘书部、活动部、人力资源部、外联部、宣传部,工程部,负责协会部门管理工作。其中工程部是本协会的特色部门,重点加强工程部的建设。
第十条 协会代表大会
协会代表大会两年举行一次,由会长负责召集举行,协会代表大会行使以下权力:
1、修改部门章程,监督章程的实施;
2、选举产生理事会成员,和调配协会内部的人员;
3、听取会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并通过计算机协会重大工作方针、措施;
4、表彰、奖励上一年里在协会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
第三章 社团联部门职能
第十一条 协会部门职能
会长:
主持本协会的全面工作,把握协会的发展方向;筹划各种比赛及活动,协调及组织各部门开展工作;分配各部门的具体工作;制定本协会全年工作计划及做工作总结;与社联沟通联系及汇报工作情况等。
副会长 :
负责分管各部门。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充分发挥各部门之间的互补性。确保工作、技术攻关的如期完成,确保工作、服务质量的到位。主要负责对外沟通、接触工作及协会内部管理工作。
秘书部:
(1) 负责协会档案管理(协会章程、会员资料、其他各种资料等)
(2) 负责协会工作计划的制定及总结工作
(3) 负责各项会议及活动的记录、整理及存档工作
(4) 负责协会会员会费的收取及管理工作
(5) 负责协会一切财务工作及总结工作
(6) 负责协会公关工作(如接待来宾)
活动部:
(1) 负责协会活动以及会员素质拓展活动的策划
(2) 负责协会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如海报、横幅制作)
(3) 负责大型活动横幅悬挂申请
(4) 负责协会活动设备、场地等的租借
人力资源部:
(1) 负责协会内部的监督与评估
(2) 负责组织协会干部、会员的培训
(3) 负责协会内部会员评优
(4) 负责人员的调配
(5) 负责各项活动的通知签到工作
外联部:
(1) 负责与我校社团联保持紧密的联系工作
(2) 负责与兄弟社团或外校社团合作的联系工作
(3) 负责协会赞助策划书及拉赞助工作
(4) 负责协会资料的采集、为协会提供资讯,以及协会空间的管理
宣传部:
(1)为协会内部举办的各类活动进行前期、后期宣传,并在举办活动时进行实时宣传;
(2)为活动提供更加专业化的策划、建议和服务;
(3)运用多种宣传手段,传达活动信息和协会的念;
(4)为全计算机协会第一时间传递学校发布的信息,并及时反馈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5)与其他部门共同开展内部建设活动,并对计算机协会的宣传工作进行监督;
(6)定期举办宣传技能培训,提高各宣传部成员宣传工作方面的水平;
(7)协助学生会其他部门开展工作,使各部门工作更好的完成。
工程部:
(1)硬件维护小组:
主要负责计算机硬件方面的维护和故障维修,考虑到一般计算机硬件的精密度和集成度高,以及购买价格的昂贵,小组成员要本着对我校师生和自身工作负责的态度,对硬件方面的故障要进行谨慎的维修。对于属于硬件故障,而我小组成员由于技术或设备原因无法维修的,小组成员应当给用户相关的建议。比如建议用户找专业的维修人员、或更换相应的硬件。由于用户的咨询,小组成员要给予热情、耐心地回答,同时要给用户一些基本的避免硬件故障的建议。
(2)软件件维护小组:
主要负责计算机软件安全与稳定方面的维护。软件维护小组成员要本着对我校师生和自身工作负责的态度,对用户的软件故障进行维修,不能随意卸载用户的软件,不能随意删除用户重要数据,不能利用工作便宜窃取用户相关重要数据和隐私。对于不能够解决的软件故障,维护小组成员应当给用户相关的建议。比如建议用户找专业的维修人员,或购买相应的正版软件。对于用户的咨询,小组成员要给予热情、耐心地回答。
第四章 协会的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 会员
《一》入会条件
(1)不分学院、专业,有无电脑基础均可加入;
(2)对电脑,对网络有浓厚的兴趣,并承认本协会章程的友趣电脑爱好者;
(3)遵守本协会的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本协会的活动.
(4)搞好会内团结,并维护本协会名誉.
《二》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会员在本协会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的权利.
(2)会员有对本协会的工作和建设提出批评和意见的权利.
(3)全体会员具有一律平等的权利.
(4)会员有要求对违反本协会章程的会员进行处理和对有贡献的会员进行表彰和鼓励的权利.
(5)免费得到计算机的维修,并学到计算机的知识。
《三》会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本协会的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本协会的一切活动,维护协会荣誉.
(2)必须“广见闻,多阅读,多学习”收集学习有关电脑方面的资料,和会员们共享,共同进步,并把自己的心得体会向会长推荐.会员有积极向外界人士宣传本协会,并向本协会献策出力,共同建设好本协会的义务.
(3)必须听从指挥,在举行活动、讲座等项目时须积极配合。
第十三条 活动范围
(1)各种学术性讲座、电脑基础知识普及教育、会员比较感兴趣的软、硬件技术等;
(2)电脑现行市场的学习与体验;
(3)与校外的各企事业单位的文化交流,为同学们与企业之间搭建共同和交流的桥梁,宣讲比较优秀的企业文化;
(4)与同类协会或组织的学术性交流与竞技,与兄弟协会的联谊活动;
(5)积极参加学校的庆典及公益性活动,如:校庆、社团文化节、运动会,迎新晚会等;
(6)其他不违反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团委和社团联合会的活动.
第十四条 奖惩制度
《一》会员奖惩制度
(1)严格遵守协会规章制度,积极配合参与协会活动,为本协会提出建设性意见或建议者,期末将给予“优秀会员”称号,并发放荣誉证书
(2)如有违法协会规章制度,破坏协会活动,损害协会名誉,破坏协会团结等行为.将给予开除协会处理.
《二》理事奖惩制度
(1)理事例会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以及旷会.若有以上行为三次及以上者,给予退会处理.
(2)理事应服从理事会安排,进行相关的工作和活动。如有协调之后还是不服从者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3)理事应认真对待工作,积极组织活动,如有懒惰者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理.
(4)每次活动,当职理事应到场签到,并组织开展活动。如有无故迟到、早退、不到者,按例会迟到、早退、旷会论处.
(5)理事在工作中表现优异者,期末将给予“优秀工作者”称号并发放荣誉证书.
(6)理事开发了新的活动并取得一定成果者,经审批通过者.给予“最佳创新奖”并发放证书。
第十五条 计算机协会每学年初总体招收一次新会员,以及招收协会内部新干部,在完成招收新会员的工作后一个月内,需向社团联上报最新协会干部通讯簿。
第十六条 计算机协会收取会员会费,会费金额应报请院团委和社团联批准。
第十七条 协会会员费的收取、管理和使用必须规范。协会应向其成员提供社团联财务部统一的票据,并向协会成员公开经费的收支情况记录。
第十八条 任何人不得以协会名义进行营利性活动。若为筹集协会活动经费所需,应经由该协会指导老师、社团联有关部门同意,并报请院团委、及其它院级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
第十九条 协会活动必须奉行公开原则,出具广告、公告、展板等必须署名“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计算机协会”字样。
第二十条 协会举办下列活动需先后向社团联、院团委申报审批:
1、三个或三个以上协会联合举办活动;
2、与院外团体、单位、个人联合活动;
3、邀请院内外知名学者、教授进行讲座、报告会、峰会、研讨会等活动;
4、举办收费的培训班、学习班、舞会等活动;
5、涉及宗教、民族事务问题的活动;
6、其它有关学院秩序、声誉的重大活动。
第二十一条 协会申办本条例第二十条所列的活动需提前向社团联提交申请报告、简要活动计划书及活动经费预算报告。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活动的目与宗旨、内容、活动对象、时间、地点、主办单位和负责人;
2、涉外人员和被邀请人员的基本情况;
3、挂靠单位或指导教师的意见;
4、活动经费的来源和组织方式;
5、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第二十二条 协会完成本章程第十条所列的事项后,经社团联审核并报请校团委同意后方可开展活动,负责人完成活动总结报告于一周内上交至社团联备案。
第二十三条 协会开展或参与跨校活动,必须由协会向社团联合会申请,经院团委批准后,方可举行。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经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后实行,其解释权和修改权属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会计算机协会理事会。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