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风文学社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社团名称
牧风文学社
第二条:社团属性
本社团是经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团委及大学生社团联合会批准及指导下成立的学生社团。
第三条:社团性质
由学生自愿组成的,以文学为中心举办各种活动的兴趣爱好型社团。
第四条:社团职能
为学院营造浓厚的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提高大学生文学创造力及鉴赏能力。
第五条:社训
博学于文,约之于礼;宁静致远,淡泊明志。
第二章:文学社组织机构及职能与责任。
本文学社暂设理事会,秘书部,创作部,编辑部,美工部,技术部。
理事会:由正副社长及其他部门干部组成,负责完善和修改本章程,有权人任命和组织选举各部门干部,有责任监督各部门相关工作,并有权对依实际情况对社员进行奖罚。
秘书部:负责活动通知,签到,并管理社内财物,定期制作财务报表上传到群内公开。
创作部:本部是文学社中心,负责创作内容健康,积极向上的优秀文学作品。
编辑部:负责挑选整理稿件,将稿件分类,排版,交给主编。
美工部:负责封面及版面设计,完成校刊印刷,并负责制作海报等对外宣传工作。
技术部:负责制作电子刊物。
项目部:负责策划撰写,教室申请,监督活动进度。
第三章:各部门职务设置及相关权利与义务。
理事会:社长一名,副社长两名。社长负责日常会议的召开,安排社员工作任务,并负责对外交流。副社长辅助社长工作,社长不在时接管相关工作。
秘书部:设部长一名,副部一名,收集各部门财务支出情况,并进行监管,杜绝浪费财务现象。
创作部: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部长负责本部门通知下发,监督本部门社员工作,创作部划分为两个小组。分别由两个副部管理。
编辑部:主编一名,副编两名。主编负责编辑部工作通知下发,监督本部门相关工作,编辑部同样分为两个小组,由两个副编管理。
美工部:部长一名,副部两名。部长负责本部门通知下发,监督本部门社员工作,两个副部分别负责管理排版和封面设计。
技术部: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部长负责本部门通知下发,监督本部门社员工作,并需掌握较多的软件技术。副部协助部长工作。
项目部: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部长负责本部门通知下发,监督本部门社员工作,副部协助部长工作。
第四章:社规
第一条:保持一身傲骨和一颗谦卑的心,平等的看待每一个人,不得有个人崇拜亦不得看不起他人。
第二条:本社社员有义务维护本社形象,不得做出有损本社形象和声誉的行为。
第三条:本社社员除技术部外,需每月至少上交原创文章一篇,不得抄袭。无故三次不交者开除社籍。
第四条:按时完成学校及理事会下发的任务。因社团任务下发大都在群内进行,所以社员不得长期屏蔽群消息。
第五条:积极参加群内文学讨论,努力提高文学鉴赏能力。
第六条:准时参加社团会议,积极参加本社日常活动。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者须向部长请假。
第七条:做一个人积极向上的青年,发奋图强,立志成才,不得沉迷于网络游戏。
第五章 附则
第一条: 文学社各项活动均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遵守校规校纪。不得出版印刷各种有损博文管理学院院和不利于社会国家形象的文章,不得组织与大学生身份不相符合的活动。
第二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属于博文管理学院牧风文学社。本章程的修改可由理事会根据情况酌情修补。
第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时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