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球协会章程
第一章 协会的性质
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博球协会是我院团委直接领导和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具体领导下的球类爱好者的群众性组织。
第二章 协会的宗旨
培养同学们对球类的兴趣,提升同学们对课外活动的积极性,发挥特长,提高同学们的个人球技水平,促进技能发展,提高素质。为同学们提供在娱乐活动中互相学习的平台,使同学们在学习交流中共同进步。通过对内对外的各项活动,使我们协会会员在球技水平上能有所提高,从而使协会的整体素质得到提高,进而提高学院知名度。
第三章 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协会最高机构为会员大会。最高领导为会长,会长行使会员大会赋予的最高权力,要对会员大会负责,接受会员大会和会员的监督。
第二条本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各部正副部长各一名,各部委员若干名。
第三条本协会内部现设立七部门:秘书部、组织部、宣传部、外联部、财务部、技术部、裁判部。各部门实行部长负责制,各施其职,协助会长及副会长开展各项工作。
第四条 职责分配
会长:会全面事务的规划和决策,领导和协调各个部门。
副会:协助会长管理各项事务及贯策执行协会内部通过的各项活动,指导所负责部门工作。
秘书部:负责协会档案的管理,各项开会事务,例会通知,例会签到及例会记录,义务协调各部门做好工作。
组织部:组织部内的成员要具备较好的组织能力和较强的责任心。负责策划和组织协会内外的切合我协会宗旨和目的的各项活动,如:集训、会员大赛、技术交流赛和与外校联赛等活动。
宣传部:其成员要有一定的书画功底,较好的宣传能力和较强的责任心。主要负责协会的形象宣传,以及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
外联部:成员要有较强的交际能力,积极性强。负责对外联系各项活动,为协会搞活动拉赞助和与外校联系的联系工作。
财务部:成员责任心强,有一定的财务管理能力。主要负责统计和规划会费的支出,以及搞各项活动的财务预算。会费使用要公开,账目要清楚。
技术部:实行部长轮换制,具体负责对会员的日常训练,组织会员学习球类理论,提高会员球技与整体实力。
裁判部:负责各次比赛的裁判工作,以及日常裁判队伍的培训。
第四章 协会会员
第一条入会条件:
(一)、必须是我校的学生。
(二)、承认本章程,自愿接受和遵守协会的各项规定。
(三)、对球类感兴趣。
(四)、自觉履行会员的义务和享受会员权力。符合以上条件者均可报名申请加入本协会。
第二条会员义务:
(一)、会员有义务及时交纳会费。
(二)、会员有义务接受协会的安排。
(三)、会员有义务参加协会的每次训练、活动和比赛。
(四)、会员有义务保护协会的相关财务。
(五)、会员有义务以主人公的身份关心、爱护、支持协会。
(六)、会员有义务监督会长以及各干部的工作。
第三条会员权力:
(一)、会员享有参加协会活动的权力。
(二)、会员享有对协会提出合理有据的意见和批评的权力。
(三)、会员享有拒绝接受本章程规定以外的无理条款的权力。
第四条会员退会:
会员有向会长提交正式申请,经干部会议讨论,通过后可自由退会。
第五条协会鼓励和提倡具有相当水平的会员加强校内外的球类技术交流。
第五章 经费来源、管理及使用
第一条社团经费来源于:会员所交纳的会费;院团委的社团活动经费;协会举行各类活动争取的社会赞助;其它合法收入。
第二条团体经费由社团联财务部统一账户集中管理。需要使用团体经费时,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活动负责人、学生团体负责人和社团联财务部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向社团联财务部指定人员支取。
第三条本会经费用于会员活动;用于本会的外联、宣传、训练等活动;用于本会的其它正常开支。
第六章 活动内容
第一条一般在周末集中会员进行训练,邀请院内外有较高水平的老师和同学进行指导。
第二条会员利用课余时间相互切磋球类技术。
第三条每学年举行一次全院性的球类比赛。
第七章 奖励与惩罚
第一条奖励
1. 对在各类球赛赛事中表现突出的会员给予奖励。
2. 每年度对在会内工作积极,有显著成绩的会员,给予“优秀社团成员”的荣誉称号,并给予表扬。
3. 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办法。
第二条惩罚
1. 对作出损害本会员名誉的会员,给予严厉批评。
2. 对不执行本会决议,违反本会章程的会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对屡劝不改的会员,严重者,则考虑退会除名。
第八章 附则
第一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予以实施生效。
第二条本章程若须修改,由基层干部全体通过,会员大会讨论决定,会长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