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爱好者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协会名称: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数学爱好者协会
第二条 协会简介
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数学爱好者协会是由何宝珠老师提议,经2011级勘查技术与工程专业学生讨论,经过筹备成立的学院级科研学术型协会,协会正式成立月
第三条 社团的宗旨、性质
1、协会的宗旨:提高兴趣,开拓创新,激发学生学习数学的兴趣,发展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应用意识;积极倡导大学生探讨科学研究,提高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
2、协会的性质:协会通过组织学生参与到神奇的数学学习中,引导他们学习应用数学领域各个方面的知识,提高他们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团队精神,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同时为全国竞赛选拔人才。协会坚持以培养学生的科技创新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的思维素质为目的,打造一个创新型的科研学术型协会。
第二章 协会的活动
第四条 本协会的活动范围包括:
1)、组织会员参与数学小组学习,组织开展全校性多样的数学学习方法活动及各种数学讲座,承接学院各种数学类活动。
2)、每月组织相应的数学竞赛或模拟测试活动,为会员和广大同学提供数学自我检测的平台。
3)、协会成立相应的实践部门,负责学院数学教学探讨和协助学院做好相应数学教学的课堂考勤和同学学习数学兴趣的引导。
4)搜集各种有关数学建模的方法,软件,资料及发展方向,建立数协网站,提供最新的数学资讯,组织会员参加有针对性的数学建模培训活动,并邀请资深教授对会员进行指导;组织会员参与对多种和数学建模有关的项目课题的讨论学习和研究,组织学生参加大学数学建模校内选拔赛和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选拔
5)积极开展对内,对外的交流活动,加强与兄弟团体的友好联系和交往;
6)、邀请名师做每期的考研数学学习方法指导和相应的数学考研培训,积极引导同学们正确把握考研数学方向,不定期组织考研数学模拟测试。
第三章 协会的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根据协会的发展需要,协会组织机构主要设置有会长、秘书部、宣传实践部、外联部、网络信息部、培训部、科研部等部门,各部门相应设置部长、副部长等职务。
第六条 各部门机构职责主要有如下:
会 长:负责协会管理机构的构建、管理、各项工作的开展以及协会重大方针政策的制定.设副会长2名,协助会长的各类工作
秘书部:处理协会日常事务,负责会员的登记申报、考核、选拔及档案资料的保管,负责协调办公室的值班工作,对例会进行较为周详的记录和活动的总结工作,做好活动的申请、总结工作,妥善协调各部门之间等工作。
实践部 :负责定期举办各类数学培训讲座,引导会员进行数学学习,把握会员的数学水平动态情况,领导数学实践小组从事数学的探索,同时负责协会的相关活动开展筹备工作。
外联部:负责协会各种活动现场的相关程序安排及会场秩序维持,购买协会正常运转所需品,联系各协会参加活动的相关事宜,通过相关商业性单位为协会争取充分的活动经费支持等工作。
培训部: 负责数学竞赛和数学竞赛建模资料的搜集、管理,做好协会会员的培训策划、实施等各个重要环节以及积极开展协会的各项讲座、培训活动。
宣传部:作为协会宣传的窗口,负责协会的具体宣传推广工作,接收各部门的工作情况,肩负每学期招新和各部门活动所需海报的设计、书写,同时负责每次活动邀请函的书写工作和活动新闻宣传。
第四章 协会会员
第七条 协会会员入会条件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正式学籍的本科生;
(2)承认本协会的章程;
(3) 对数学具有一定的兴趣;
(4)志愿加入本协会。
第八条 协会入会程序
(1)在协会定时的招新时间向工作人员提出入会申请表,由面试人员考察通过方可入会;
(2)在非招新时间向理事会提出入会申请,由理事会讨论批准后方可入会.
(3)进行审核登记;
(4)由本协会发给会员证。
(5)本协会每年都会定期招收新会员,详情请关注本协会的宣传通知。
第九条 协会会员权利
1)本协会内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3) 参加本协会的建设,向协会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的权利;
4)参加本协会的培训、讲座、数学实验等活动的权利;
5)优先参加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数学类竞赛的权利;
6)优先参加全国数学类竞赛选拔及其赛前集训的权利;
7)不定期参加与其他高校有关数学类的学术经验交流的会议;
8)协会会员有权通过协会获得数学类竞赛的相关资料
9)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权利。
10)协会会员在校期间均可享受以上权利
第十条 会员的履行义务
1)自觉遵守协会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2)加强集体意识和纪律观念,服务并执行协会的决议;
3)认真学习数学理论知识,积极思考,勇于创新,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4)宣传数学爱好者协会,扩大其在学生中的影响,激发同学们学习数学、热爱数学的热情;
5)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协调好协会内各成员之间的关系,互相帮助、互相配合,认真完成协会安排的各项任务;
第十一条 会员退会事宜
1)会员一旦入会,在退会之前必须履行以上义务和享有以上权利;
2)会员可自由退会,但必须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向协会提出申请,并交回会员证。
3)对于一学年内无故五次或者连续2次不参加协会活动的会员,由理事会给予强制退会,无故三次不参加活动者取消一切评奖资格和以上享有的权利;
4)会员如有其它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五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二条
1、制定和修改章程;
2、选举本协会组织机构由理事会和办公室,宣传、培训部,实践部,网络信息部,科研部,外联部,六个部门组成。理事会设置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各部设部长、副部长各二名,各部设部员若干名。
第十三条 本协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由协会理事会、各部部长、副部长及部员组成。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有:
1、罢免理事和会长;
2、审议会长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3、决定终止事宜;
4、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四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可生效。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一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需由理事会表决同意通过,报共青团博文管理学院委员会大学生活动中心审查批准,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六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者,在闭会期间领导本社团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会长具有最终决策权,副会长协助会长进行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 理事会的职权:
1、筹备和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2、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3、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4、决定会员的招收和除名;
5、领导协会各部门开展工作;
6、对各部门进行监督和领导,并对不称职的部门负责人进行罢免;
7、组织进行换届选举,决定对下届理事会成员、各部负责人的任命;
8、对协会的财务进行管理;
9、制定协会内部管理制度;
10、决定协会其它重大事项。
第六章 协会修改、终止程序
第十八条 本会章程的修改,由理事会提出,报由会员代表大会审议。本社团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十五日内,经共青团博文管理学院委员会审查,批准同意后方可生效。
第十九条 本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并报由共青团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委员会审查批准。
第二十条 本协会经共青团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委员会办理注销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经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数学爱好者协会理事会。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共青团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委员会大学批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