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逝动漫社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协会名称: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零逝动漫社
第二条:协会简介:零逝动漫社是所有动漫爱好者的聚集地,是大学生活的营养补给站和锻炼自我的试练场,也是培养和发挥对动漫有兴趣爱好的同学们对动漫更加深刻了解的文娱类组织。
第三条:零逝动漫社的宗旨是:“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大学生科学文化素质”。动漫社旨在推动校园动漫活动的发展,推动校园文体的建设,活跃和丰富会员的课余生活。
第四条: 零逝动漫社的主要任务
1、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交流、比赛活动。
3、零逝动漫社组织活动让会员对动漫有深刻的了解。
4、加强对外交流,特别是与各兄弟院校、社团相关组织的联系与日常工作。
第二章 会员
第五条:会员范围
凡博文学院在校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承认本协会的章程,热爱动漫尊重动漫(不管是国漫还是外漫),愿意参加协会的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协会的决议的,都可以申请加入本协会。
*申请加入本协会者,需通过严格的面试考核方取得会员资格。
第六条:零逝动漫社会员权利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权审议协会的学期出计划和期末工作总结;
3、有权对协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及要求;
4、有优先参加团体举办的讲座和团体活动的权利;
5、有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权利;
6、退会:会员退会自由,但要.写明退社理由,并表明以后会不会重新入社,且退社时不能影响到集体;若重新入社需写明重入社及当初退社的理由(限100字说明),交与社长们审核,方可重入。
若出现以下情况按自动退会处理:
(1)无故不参加团体举办的活动,要求会员必须参加的活动超过三次。
(2)不执行团体义务,损毁团体声誉。
第七条:零逝动漫社会员义务
1、认真学习协会的章程和规章制度,学习协会的基本知识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的素质和为大学生服务的本领。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遵守协会的各项规章制度。热爱祖国,热爱学校,热爱动漫,愿意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执行协会的决议并完成协会的任务。
3、坚持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4、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面对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
5、密切联系大学生,宣传协会主张,并及时反映同学们的建议或意见,更好地服务同学。
6、维护团体的荣誉并促进团体统一,爱护团体财物。
7、有义务参与团体建设,自觉维护团体形象。
第三章:团体
第八条:部门之间实行分工协作制度,相互配合,共同完成团体的各项工作。在特定的情况下,各部门必须服从调整安排。
第九条:零逝动漫社的机构:
1、社长:1名,
1) 负责召集和主持团体日常工作会议。
2) 领导和协调各部门工作,听取各部门工作汇报。
3) 带领动漫社全体成员,组织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
4) 制定动漫社工作计划,负责团体各项重要决策和行使最后决定权。
5) 与有关院、系、协会、部门协调关系,听取建议和意见,改进工作保证动漫社健康发展。
2、副社长:1名,
1) 根据电台的章程及制度条例,进行落实检查各部门工作。
2) 协助社长做好动漫社全局工作的决策和主持电台日常工作。
3) 分管团体内外事务,各项活动的策划、组织任务。
3、COS部 部长:1名
1) 负责动漫社的cos类活动。
2) 完成社长的管理与计划的安排。
4、漫画部 部长:1名
负责社团的平面宣传。
5、文字部 部长:1名
负责社团的文字编辑工作,负责社团活动的文字宣传。
7、后勤部 部长:1名
支持与配合各部门的工作,在其他部门活动时,给予帮助。
第四章:附则
第十条:
1、本章程自团体大会通过之日起有效;
2、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博文管理学院零逝动漫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