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学生会评比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各系学生组织的自身建设,调动各学生会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各系学生会之间学习、交流和良性竞争,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明确方向,共同进步,特此制定本评比条例。
第二条 总评选由评选委员会执行,日常分数评比由院学生会代理执行,执行过程中将秉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切合实际做好评比工作。
第三条 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博文管理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所有。
第二章 评选流程
第一条 本评选将设立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由院团委老师、团委副书记、院学生会主席团、各系分团委副书记、各系主席组成。在评选期间,评选委员会将综合多方材料评选出优秀学生会团体,日常评分由院学生会代理。
第二条 各系申报“优秀学生会”需在材料收集期间上交“优秀学生会申请材料”。申报材料占最终成绩10%。
第三条 由院学生会统计各申请单位本学年日常评分分数,日常评比分数占最终成绩40%。
第四条 组织开展学年汇报会,各系学生会主席使用PPT简单介绍本学年各自工作开展情况,突出特色、规模和取得成果(限时5—8分钟)。评选委员会进行现场提问、打分。现场评分占最终成绩30%。
第五条 举行公众问卷调查,问卷数量将按各系学生干部了比例发放,问卷调查成绩将占总成绩20%。
第六条 由评选小组统计出各系最终成绩,评出 “优秀学生会”进行颁发奖励及红榜公告。
第七条 每个活动后的日常评分将在下一周主席团例会公布。
第三章 机构建设条例
第一条 思想建设
⑴ 学生会成员在思想上、行动上都同党组织保持一致,坚决执行学校院的有关决议,在学生中当起先锋模范作用。
⑵ 学生会干部思想建设工作开展积极性高,入党申请比例大。
第二条 制度建设
⑴ 学生会有较为完善的干部考核制度,有专人登记干部考核情况,留档统计并不断完善该制度。
⑵ 档案齐全,有相关的文档管理制度,活动材料及制度有据可查。
⑶ 各级会议有专人记录,会议记录规范、完整。
⑷ 有明确的干部换届选举制度,换届时按制度落实。
⑸ 有切实的干部评优制度,评选优秀学生干部做到公平、公正。
第三条 组织建设
⑴ 合理设置学生会的组织机构,各职能部门齐全,能在换届期间正常轮换。
⑵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制定并落实学生干部选拔、任用、考核制度。
⑶ 坚持对各级学生干部进行定期培训,班长以上干部新上任一年内受训率达到100%。
⑷ 始终坚持分团委对学生会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⑸ 与广大同学沟通紧密,有一定的联系渠道,能切实地为同学解决问题。
⑹ 各系学生会干部入党人数、荣获奖学金人数及校级活动获奖人数比例。
第四章 活动组织条例
第一条 主办活动
⑴ 完整主办一次活动加10分
⑵ 提出健全可行的活动方案,编写活动策划书,交院学生会审核,报团委审批。(视策划可行性加3—5分/次)
⑶ 活动宣传质量,暂视活动宣传海报效果评分1—3分/次,特殊宣传渠道特殊加分。
⑷ 确保活动会场秩序稳定,保证活动顺利进行,视会场秩序加1—5分/次
⑸ 组织观众观看参与活动,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积极与观众互动,增加活动生气。(视活动氛围加3—5分)
⑹ 活动结束后进行活动总结,择优去劣,总结经验。(视活动总结加3—5分/次)
第二条 参与活动
⑴ 活动报名情况,视活动报名比例给各系加1—5分/次(报名比例=报名参与人数/系总人数)
⑵ 活动获奖情况,视各系选手获奖情况给其所在系加分,并按获奖比例加5—10分/次(获奖比例=获奖人数/报名参与人数)
⑶ 活动宣传质量,暂视活动宣传海报效果评分1—3分/次,特殊宣传渠道特殊加分。
⑷ 积极组织观众参与观看活动,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视该系观众情况加1—5分。
⑸ 各系学生会干部参与活动获得名次加获奖双倍分数,代表学院参加活动并获得名次则加三倍分数。
第三条 活动宣传
⑴ 海报张贴前需该团委公章,在右下方标明保留日期,禁止违反规定张贴海报。(张贴一张宣传海报加2分/张,违规视情况扣除2—4分/次)
⑵ 认真遵循展板管理条例,爱护宣传用具。(损坏宣传用具扣除5分/次)
⑶ 海报张贴时间为3—5天,最晚于第六天下午对张贴的海报进行回收。过期不回收的海报将统一由院学生会回收,但扣除该系评分3分/次。
⑷ 大力倡导使用新型宣传手段,达到更好的宣传力度。(视宣传效果加3—10分/次)
⑸ 鼓励各系参加活动后编写新闻稿及上交活动新闻照片,材料一经院新闻部采用则为上交人所在系加分。(新闻稿加4分,新闻照片加2分)
第五章 其他日常考勤
第一条 主席团例会将由院学生会秘书处进行考勤。各系主席应按时出席每周主席团例会,并带好工作证、笔记本和笔,如故不能参加需提前请假,并由副主席代替出席会议。(准时加2分/次,迟到加0分/次,缺勤扣1分/次,会议开始后请假视为无效。)
第二条 期末将随机选取3名系学生会干部及2名该系普通同学进行询问调查,了解该系学生会的相关情况,调查资料作为评分依据。
第三条 及时上交院团委及院学生会要求上交的材料,按上交速度与质量加平时分5—10分/次,逾期未上交的,视情况扣除3—5分/次
第四条 院学生会将不定期出席各系例会,填写评议表并给例会效果评分。
第五条 各系例会邀请其它系学生会代表出席例会相互借鉴经验交流,视交流情况加平时分,受邀方应提出建设性意见。
第六条 及时向本系各班完整地传达上级布置的任务。
第六章 申报材料内容
第一条 所申报学生会的简介、章程结构及所包含的部门和其职能。
第二条 所申报学生会的各项规章制度等。
第三条 思想建设、制度建设、组织机构建设的相关汇报情况。
第四条 所开展过活动的策划书及活动总结。
第五条 与其他各系及院学生会的沟通交流情况。
第六条 本学年申报单位所做出的成果。
共青团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委员会
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学生会
二○一○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