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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团委学生会档案管理制度

来源:团委 作者: 编辑: 浏览: 3,511 发布时间:2011-10-20  打印

为加强学生会工作档案管理的系统性、完整性和科学性,建立我院学生会历史资料,故建立本制度。

1、学生会的档案管理工作由秘书处负责,对学生会的总体文档进行分类归档管理,为学生会的各项活动提供参考资料,保障决策的科学化。

学生会总体档案分类如下:各级文件类、会议记录、学生会干部档案、学生会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奖品、纪念品、其他资料、重要书刊等。

2、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在学期结束前必须指定详细的下一学期工作计划及本学期的工作总结,一式两份,分别由本部门及秘书处存档。

3、各部门的工作档案由各部门部长保管。凡大型活动的方案、总结及其有关材料除本部门存档外,还须送交一分于秘书处存档。活动方案于活动前交,总结及有关材料于活动结束后一周内递交;此任务由部长负责,不执行者将以公开批评或其它形式处罚。

4、副部长级以上干部(含副部长)每学期必须递交一份详细的个人总结或填写一份工作鉴定表,介绍在这期间的工作内容、工作成绩及经验教训,并由秘书处存入档案(具体递交时间由秘书处统一安排)。

5、凡学生会集体获得的奖品、纪念品,作为工作成绩的体现,必须交秘书处妥善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占为己有。

6、属于学生会的报刊、杂志,由秘书处统一安排整理并加以保管,任何人不得私自占有。如借用阅读,须经秘书处批准,阅后按时归还。

7如借用有关档案,须经秘书处或有关部门负责人同意并登记方可,且用后及时归还存档。

8、其它类别档案视具体情况由办公室作出合适安排。

 

 

 

 

 

 

 

共青团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委员会

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学生会

                        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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