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学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我国以及区域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建设需要,掌握建筑科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设计方法,接受建筑师基本训练,具备基本的建筑知识和较强的设计能力,具有扎实业务能力、良好从业态度和一定创新能力,能在建筑设计院和事务所、城乡规划和城市建设管理部门从事建筑设计、风景园林以及相关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主干学科:
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
核心课程∶
建筑构成、建筑设计基础、中国建筑史、外国建筑史、住宅设计原理、居住建筑设计原理、建筑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居住区规划设计、建筑材料、建筑构造、建筑结构选型、建筑物理、建筑设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