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度校级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育教学内涵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教师能力提升,培育优秀教育教学成果,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决定开展2024年度校级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的立项工作。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教改项目申报人员等方面的基本要求按照我校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2024年教改项目重点支持以下方面的研究与实践:
1.专业设置与建设,主要包括一流专业建设,新工科、新文科建设,应用型专业建设,专业结构调整优化,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应用,专业思政建设等。
2.人才培养,包括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应用型人才培养、产教融合、科研育人、国际合作育人、大类人才培养、跨学科复合型人才培养、跨校联合培养、学分制改革等。
3.课程建设,包括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培育一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MOOC、SPOC、线上线下混合式、线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社会实践等各类课程的建设,体现先进性、互动性、创新性的教学方法的改革,一流课程资源的共享;公共艺术课程、劳动教育课程的建设;信息化教学资源的建设、应用与共享,智慧教室、智慧实验室的建设与应用,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
4.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包括教学状态监测数据的运用、专业认证、专业评估、本科教学工作评估、教学评价、课程评价、学生学业评价等。
5.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包括基层教学组织建设,虚拟教研室的探索,教学团队建设,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建设,健全助教岗位制度,教学管理队伍建设等。
6.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包括创新创业课程建设、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的融合、思想政治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的融合、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建设、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的改革、创新创业教育管理改革等。
二、立项数量及经费安排
1.本年度将拟设校级项目10项,其中重点项目2项,一般项目8项。
2.重点资助项目资助金额为5000元,一般资助项目资助资金为3000元。
三、申报项目主持人条件
1.项目申请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本校教师,应具备一定的教学科研能力和项目实践条件,有良好政治与专业素质,能组成课题组并保证完成项目任务。
2.作为项目主持人承担有校级教改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申请新项目。项目申请人原则上每次只能申报1个项目。项目组应由2-12名人员组成,应具有合理的研究人员梯队。项目组成员能够通力协作、按期完成项目研究任务。项目组成员参研项目不超过3项。
四、实施时间、 成果形式及要求
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2年,重点项目最终成果不少于2篇、一般项目不少于1篇公开发表论文,并有相关实践性成果。
五、申报办法及申报程序
1.项目申请人认真填写《南宁理工学院2024年度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申请书》(附件1)一式7份,于11月25日前提交至所在单位或部门。
2.各单位、各部门汇总本部门申请书,并填报汇总表(附件2),于11月29日提交教学科研管理处(桂林校区3318A/南宁校区图书馆409),同时把汇总表电子档发送至641154195@qq.com,逾期不候。
六、 立项评审
我部门将组织形式初审、教学委员会专家评审、公示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
教学科研管理处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