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学校教学系列评先评优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和教学管理队伍建设,促进学校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的提高,充分发挥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在教学、教学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激励教职员工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树立一批先进典型,现开展2023-2024学年学校教学系列评先评优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先评优类别
本次评先评优包括科技先进个人、教学管理先进个人、教学名师、优秀教师、优秀教研室。
二、评先评优名额
科技先进个人8名、教学管理先进个人12名、教学名师8名、优秀教师15名、优秀教研室9个。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我校全职教职人员,且在岗工作两年以上,当学年病事假天数累计不超过30天。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廉洁自律,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热心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工作勤奋踏实。
3.严守工作纪律,近一年没有发生教学事故、教学差错或受过其它处分。
4.积极落实上级领导及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分类评选条件
1.科技先进个人
在科技工作方面取得显著业绩的在职在岗的教师或科技人员。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在学术科研、著作出版、论文发表、成果获奖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和贡献者。
申报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任意2项:
(1)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1项市厅级及以上各类科研教研课题;或主持2项校级及以上各类科研教研课题。
(2)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北大中文核心、CSSCI)上发表过1篇以上的论文;或发表的论文被SCI、SSCI、A&HCI、EI(JA)收录1篇及以上;或正式发表论文总数达2篇以上。
(3)作为第一作者(含独著)出版过1部以上专著(不含教材、图集图册)。
(4)获得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2项及以上。
(5)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排名前3。
以上科研成果条件时间范围为2023年6月至2024年6月止,且相关成果须以南宁理工学院为署名单位,必须提供相对应的证明材料。(无证明材料且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推荐评选)
2.教学管理先进个人
(1)评选对象:教研室主任、实验员、教学秘书。
(2)有积极为教学服务的意识,在教学管理上精力投入,扎实工作,对工作不计较,不懈怠,管理工作效率高。
(3)具有强烈的责任感,认真全面地履行岗位职责,切实起到桥梁纽带作用,确保所在部门教学工作的信息畅通和任务落实。
(4)具有较强的业务素质,熟悉本单位情况、各教学环节和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工作规范、严谨,资料完善,办事高效,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绩效突出。
3.教学名师
(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深受学生喜爱。
(2)原则上,评选入职5年(含5年)以上的专职教师,并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成绩特别突出者,可不受此条限制。
(3)评选者近3年无教学事故,无学术不端行为。
(4)近3年来承担本专科教学任务,每学年的教学工作量 不少于学校规定的额定教学工作量;近3年来校级年终考核均为 称职且至少有一次为优秀。
(5)创新教学方式方法,教学效果好,所指导的学生在国 家或省(部)级举办的各类学科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所指导的 学生在就业、考研、海外升硕等方面都有显著的成绩等。
(6)积极参与学校各类学科专业建设工作,如专业申报与 评估、实验室、师资队伍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等,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三等奖以上,研究成果具有推广 应用价值。
2.校级精品课程等课程类建设项目负责人;主持编写出版在国内有较大影响的高水平教材。
3.担任省级及以上“质量工程”(省级优质课程、一流课程、思政示范课程、优秀教材课件)项目负责人。
4.优秀教师
(1)完成额定教学工作量,其中每学期至少完成一门课堂理论教学,且教学效果良好,2023-2024学年学生评教成绩为优秀(平均90分以上)。
(2)专业能力较强,在学科专业建设中做出了贡献。积极参加教研教改,有主持或参与的教研教改课题或发表过教研教改论文。
(3)认真落实听课制度,完成听课任务。
5.优秀教研室
(1)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教研室成员热爱教育事业、忠于职守、为人师表、团结协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能充分调动全教研室同志的积极性,发挥教研室的集体作用,团结协作,开拓创新。
(3)教研室成员教学工作量饱满,完成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
(4)教研室组织教师互相听课、评课,开展课程教学质量分析和评价,及时总结和交流教学经验。
(5)考核时间段内无教学事故或差错发生,学生对教研室专任教师的课堂评教均分为90分(含90分)以上。
(6)教研室建设、管理规范,有相应规章制度,注重实践教学,活动开展正常且有记录。
(7)师资培训工作成绩显著,对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的培训有计划、有措施,并落到实处,在提高教师政治和业务素质、造就人才等方面成绩突出。
(8)积极开展教学内容、教学手段、教学方法等改革,一年内教研室至少有一项校级或校级以上教学研究项目立项或结题。获得校级或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者优先考虑。
以上条件考核时间为2023—2024学年度。
本次优秀教研室评比将侧重于突出教研室建设工作的优势与亮点,鼓励教研室开展教研活动与教学改革,尤其是大力推行教育信息化及现代化教学手段的使用等。
四、评选程序
(一)个人自荐
2024年6月28日16:00前,个人或教研室填写《南宁理工学院教学等系列评先评优申请表》,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向所在教学单位/部门自荐。
(二)单位推荐
2024年7月1日16:00前,各教学单位/部门根据评选条件对自荐人进行初评,将初评结果按不同类别予以排序,将结果填入《南宁理工学院教学等系列评先评优汇总表》,见附件6、附件7。和相关材料报教学科研管理处。桂林校区纸质版材料报送至3318办公室徐老师处,南宁校区纸质版材料报送至401办公室韦老师,电子版发至:407504781@qq.com。
(三)学校审核
2024年7月12日前,教学科研管理处审核汇总,并组织评审组对各教学单位/部门推荐人员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批通过后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评选结果。
五、表彰与奖励
对于本次评选出的优秀教职人员学校将授予相应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先进业绩材料存入个人档案。
附件1:南宁理工学院2023-2024学年科技先进个人申请表
附件2:南宁理工学院2023—2024学年教学管理先进个人申请表
附件6:南宁理工学院2023-2024学年教学系列评先评优汇总表
附件7:南宁理工学院2023—2024学年优秀教研室推荐汇总表
教学科研管理处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