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往届本科毕业生申请补授学士学位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博文教〔2017〕25号)第七条规定,对未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毕业后符合补授学士学位条件的可申请补授学士学位。为确保本项工作正常进行,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可申请补授学士学位的情况
(一)因第五条第(二)款未获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本科毕业生,毕业离校后在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内(含保留入学资格、休学、在校学习等时间),通过重新选读课程,全部必修课程加权平均分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者。
(二)因第五条第(五)款未获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本科结业生,离校后在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内(含保留入学资格、休学、在校学习等时间),通过重新修读不及格课程并申请参加考试,修够规定的学分,获得毕业资格,且全部必修课程加权平均分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者。
二、申请时间及审批程序
(一)申请时间
2024年05月20日至06月14日(正常工作时间)
(二)申请及审批程序
1.学生可根据本人所具备的条件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申请时需要准确填写《南宁理工学院学士学位申请表》并提供详实完备的申请材料。经二级学院初审后,由二级学院统一提交至教学科研管理处。
(三)学生申请时需出具的材料
1.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成绩单1份(由二级学院出具);
以上内容请二级学院及时传达给有关学生,以免错过办理时间。
教学科研管理处
2024年0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