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加强校园管理的通知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下发的《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三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1〕102号)要求,为全面防范因人员流动导致疫情蔓延入校危及广大师生员工健康的风险,现就学校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做好健康状况排查。各单位、各部门要精准掌握所有返校师生在返校前14日的健康状况和行动轨迹,确保不漏一人,做到各类人员情况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对师生中出现的异常情况进行统计并及时上报。
二、做好健康监测工作。落实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和登记制度,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做到传染病聚集性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加强新冠肺炎、流感、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等冬春季高发传染病的监测、分析、预警、处置工作,将疫情防控作为学校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
三、加强校园管理。坚持登记制度。把好校门关,加强对外卖配送和快递人员核查、登记与管理,进出人员应监测体温。来访人员应佩戴口罩。教职工出入校门,应佩带工作证。学生应尽量减少出校,确因有事须出校办理,应履行请假手续,经辅导员批准后向门卫出示批准单方可出校门。
四、做好场所管理。加强教室、食堂、宿舍、图书馆、体育馆、会议室、实验室、卫生间等场所的管理和清洁消毒,定期通风换气。
各单位、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毫不放松抓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师生员工健康安全。
附件: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三版)的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