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网上评教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学生评教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环节,客观、公正的评教是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基本前提。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全面评价我校教师的教学工作,本学期第15周至17周全面开展课堂教学学生评教活动,请各教学单位督促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参与评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教时间
系统开放时间:12月11日(第十五周周一) 中午12:00
系统关闭时间:12月25日(第十七周周一) 中午12:00
二、参评对象
商学院:
20级财务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学专业;20级所有专升本专业;
21、22、23级所有专业。
土木与工程学院:
20级建筑学专业;20级所有专升本专业;
21、22、23级所有专业。
艺术与传媒学院:
20级环境设计、广告学专业;20级所有专升本专业;
21、22、23级所有专业。
信息工程学院:
20、21、22、23级所有专业。
文理学院:
20级英语、学前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汉语言文学专业;
20级所有专升本专业;
21、22、23级所有专业。
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
22、23级所有专业。
三、评教实施
(一)登录方式
1. 学生进入南宁理工学院(http://m.midwestchicana.com/)→点击右上角的“数字南理”→“教务系统”,进入用户登录界面→输入用户名及密码(用户名及密码初始默认均为学号)→登录后进入“教学评价”模块→点击“学生评价”找到可评教学期“2023-2024-1” →点击最右侧的“进入评价”→点击每门课程后的“评价”即可进行评教。
2. 在课程评教界面中,根据左列相应的评价指标(教学态度、教学基本功、教学过程、教学效果一级指标之下的各二级指标),在右列“评价选项”下方选择评分等级(5分、4分、3分、2分、1分)。
3.除给出评教分数外,学生还应给出每位授课教师书面评语。
(二)评教要求
学生评教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每一位同学应认真对待,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不能相互干扰,不能请他人代评或代他人评,更不能敷衍应付。以对学校、对任课教师、对自己负责的态度,认真、客观、公正地评价。组织人员或教师不应给学生任何暗示,学生们更不应因教师要求严格而对教师授课做出不切实际的评价。
(三)注意事项
1. 每位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对本学期所有任课教师的评教,未完成网上评教任务的学生,将无法查询本学期成绩、无法查询课表及选课。
2. 评价单门课程,写出评语后需点击“提交”,方完成此门课程的评价。
3. 所有课程的评教必须一次完成,否则评教结果无效。
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此次学生评教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教学评价工作。本次评教参评率列入下学期期中教学检查评分项。
质量管理与评估中心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