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南宁理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及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工作计划,为了解项目研究进展情况,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即日起将开展2023年所有在研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所有2023年国家级、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附件1)。
二、检查内容
检查项目是否按计划开展实质性研究工作并取得阶段性成果;了解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能否按计划完成项目研究任务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
三、检查安排
1.2023年12月1日~12月10日,学生自查。
各项目负责人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组织项目组成员进行自查,并根据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如实填写相关检查表,经指导教师签署具体意见后,随表附上阶段性研究成果等材料,于2023年12月10日前提交至所属二级学院。
注: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2);阶段性研究成果等支撑材料以规范的报告形式整理提交(附件3),具体材料撰写要求请仔细阅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支撑材料撰写要求》(附件4)。
2.2023年12月11日~12月15日,二级学院审查。
各二级学院对项目检查材料进行审查及签署具体意见(桂林雁山校区需盖章,南宁东盟校区无公章的可以先不盖但需院长签字),并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5),于2023年12月15日16:00前将附件5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各项目的检查材料(纸质版)一并交予教学科研管理处:桂林雁山校区3318A徐老师、南宁东盟校区图书馆632李老师。(附件5汇总表电子版只需要发送至407504781@qq.com)
(备注:二级学院汇总整理材料时请按名单的编号顺序排序整理好再提交)
3.教学科研管理处根据核查情况,对未按要求提交检查表等材料或无明显进展的项目,将限期整改项目。
请各二级学院认真组织开展在研项目的检查工作,指导教师及时督促和指导学生自查。
附件1:附件1:2023年南宁理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名单
附件2:附件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
附件3:附件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模板(封面、目录)
附件4:附件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支撑材料撰写要求
附件5:附件5.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