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各教学单位人才培养特色凝练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提炼学校办学特色,促进特色办学,根据学校发展及本科合格评估工作安排的需要,学校决定对各教学单位人才培养特色情况进行汇总分析,以期将各单位的培养特色尽快上升到学校文化层面,提高学校的核心竞争力。各教学单位要认真总结自己的人才培养特色情况,并形成文字材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特色”概念
根据“特色”含义,一是指“人无我有”,体现的是独特性或个性化;二是指“人有我优”,体现的是杰出性或优质性;三是“人优我新”,体现的是创新性或开拓性。各教学单位在凝练人才培养特色时,可以参照上述三个方面进行特色元素的挖掘和提取。
二、工作内容
各单位要深入调研各专业人才培养现状及培养特色,了解各专业知识、能力、素质等方面的培养特点。深入挖掘人才培养过程中教学模式、教学内容和社会实践等工作开展的创新性, 总结本学院目前取得的教学成果以及未来人才培养工作设想与计划,最终形成学院人才培养特色凝练报告文字材料。报告内容可以包括:学院整体情况介绍、人才培养特色简介、取得的教学科研成果简介以及未来工作设想等方面。对于人才培养特色的介绍,各单位可根据各专业不同学科分别提炼也可以汇总提炼。
三、工作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人才培养特色凝练工作,以学院院长和副院长为主要牵头人,组织各教研室主任及相关专业负责人加入到本次人才培养特色凝练工作中。各单位要在认真调研总结、科学论证、反复凝练的基础上,深度提炼出自己的人才培养特色,理清内涵,明确方向。
报告材料不宜过长,2000字左右。要求内容充实,逻辑清晰,人才培养特色简介要凝练成一个总的示意图或相关图表等进行表示。
四、报送安排
11月30日前将《###学院人才培养特色凝练报告》(模板见附件1)纸质版报送至教学科研管理处(桂林校区3318陆老师处/南宁校区图书馆632邱老师处),同时电子档发送至邮箱:327540128@qq.com。
五、 答辩论证
教研处将于12月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论证,具体答辩时间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教学科研管理处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