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配合做好2020年对自治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 49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方案的通知》(国教督导(2020) 3号)及《关于开展2020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 35号)精神,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自治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定于2020年8月1日至9月20日开展对自治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的满意度调查。请各单位各部门组织好师生员工扫描下方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选择“关注公众号”,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进入“政府履职情况调查”参与问卷调查。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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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办公室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