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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疫情期间住宿费退费的通知

来源:财务处 作者: 编辑: 浏览: 6,010 发布时间:2020-07-08  打印

各学生班级:

    根据广西省教育厅、广西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广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教财务〔2020〕11号)相关规定,以及学校关于毕业生毕业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就我校2020年春季学期疫情期间住宿费结算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住宿费按5个月计算,在校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以内(含15天)按半个月计算,15天以上按一个月计算,根据学校开学方案规定的学生返校时间计算。

    二、2020届毕业生住宿费按照学生实际在校住宿时间收取住宿费,应退住宿费在离校时结算。

    三、非毕业生疫情期间应退还的住宿费直接抵扣2020-2021学年住宿费。

    请各位同学核对自己的住宿费情况,如有异常及时向辅导员反映,由辅导员统一上报财务处进行核实。咨询电话:住宿详情咨询后勤陈老师0773-8998068,缴费详情咨询财务处陆老师0773-8998010。

 

 

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财务处

2020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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