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经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批准,我校将于2020年5月6日开始组织学生分期错峰开学返校。根据自治区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开学工作的相关要求,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就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职工返校和健康监测
1. 居住在校内的教职工,应提前报告,于4月20日前返回学校;尚未返回桂林(南宁)市的教职工应及时返回。返桂返校期间要加强防护、确保安全,返回后自觉居家隔离14天以上。
2.所有教职工,均应主动进行健康监测,通过钉钉打卡,每日上报健康情况。人事处对教职工健康打卡情况进行通报。
二、学生返校
学校于5月6日开始组织学生分批错峰返校,各年级返校时间、具体要求以学工处、辅导员通知为准。学生返校后实行封闭管理,无特殊情况不得外出。
三、教职工工作要求
1.学校行政岗位教职工,凡返回桂林14天以上、持有健康绿码的,4月20日开始到校办公,执行正常作息时间。
2.专任教师于学生返校前,可居家备课和进行线上教学;如须到校,提前报本单位领导批准并报后勤保卫处备案。
3.学校于4月20日起安排通勤车辆和餐饮服务,提倡教职工自驾通勤到校,提倡自带餐具就餐。
4.到校办公的教职工要服从保卫人员的管理,做好出入登记、体温核查等。教职工在校期间应注重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自觉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同一办公室内多人办公的应相隔2米以上,保持良好办公环境。
党政办公室
2020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