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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的通知

来源:教学科研管理处 作者: 教学科研管理处 编辑:教学科研管理处 浏览: 1,410 发布时间:2023-05-19  打印

校属各部门、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2023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2023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

2023年度校级科研项目旨在助推学校科研队伍建设的启动型、引导性项目,主要支持符合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覆盖自然科学研究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领域。

二、项目类别及经费

本次课题拟立项10项,重点项目2项、一般项目8项,研究周期为两年。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为5000元,一般项目资助资金为3000元。

三、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项目申请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研究项目。同时,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相关领域具备一定的研究基础。

3.在同一年度或申报周期,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研究项目,项目参与人最多只能参与两个研究项目,各类研究项目组成员不超过12人(含负责人)。

4.已申请获批校级项目未结项的,本年度不得申报。

5.不允许副高职称以上人员以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本年度项目。

6.教研、教改、课改、思政、学工和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不在本次申报范围。

四、结项要求

1.重点项目:发表南宁理工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且与项目高度相关的国家级期刊论文2篇及以上,发表论文须注明项目资助编号。

2. 一般项目:发表南宁理工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且与项目高度相关的国家级期刊论文1篇及以上,发表论文须注明项目资助编号。

五、申报程序

各单位、各部门收到通知后,要及时传达通知要求,发动本单位科研人员做好项目申报的前期工作。

1.各申报人填写申请书(附件1),6月2号提交至本单位、本部门。

2.各单位、各部门汇总本单位的申请书,填写项目汇总表(附件2),请于6月5日下班前将申请书一式6份、项目汇总表一式1份提交至教研处(桂林雁山校区3318办公室/南宁东盟校区图书馆632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41154195@qq.com。

未尽事宜,联系教学科研管理处刘老师。

 

教学科研管理处

2023年5月19日

附件:南宁理工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申请书;

附件:校级科研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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