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级新增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部门:
为了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新要求,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保障新增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将开展2023级新增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
一、制订专业范围
2023年新增的招生专业: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智能建造、金融科技、跨境电子商务
二、指导意见
参照《2021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指导意见》开展制订工作,课程结构体系中通识课程板块中部分课程存在微调,请按照附件2的课程信息进行制订。
三、制订工作重点
1.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推进课程思政建设。
2.明确专业定位和特色,优化专业课程结构,更新课程内容。
3.紧密结合职业能力和素质培养,改革教学方法,改进评价方式。
4.强化实践教学环节,规范实践教学要求,培养实践创新能力。
5.完善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切实增强就业竞争力。
6.加强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相融合,提高创新意识,强化能力训练。
四、工作计划
工作内容 |
负责部门 |
时间安排 |
二级学院根据《指导意见》,组织开展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调研、讨论、论证,完成人才培养方案初稿。 |
相关学院 |
4月12日~5月10日 |
二级学院组织专家(每个专业校内1名,校外2名)对人才培养方案初稿进行审核,并提出评审意见,根据评审意见调整。 |
相关学院 |
5月11日~5月15日 |
上交人才培养方案二稿至教研处。 |
相关学院 |
5月16日 |
教学工作委员会对人才培养方案二稿进行审议,各专业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答辩。 |
教学科研管理处、相关学院 |
5月17日~6月1日 |
根据答辩反馈情况进行最后调整,并上交培养方案终稿至教研处。 |
相关学院 |
6月2日~6月11日 |
教研处将培养方案终稿上交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完成人培方案入强智教务系统和汇编印刷。 |
教学科研管理处 |
6月12日~7月1日 |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二级学院需成立制订人才培养方案的工作小组,由院长、副院长、教研室主任、学科带头人、专业负责人组成,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2.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各相关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严格遵守制订工作进度安排,加强制订过程中的指导与监督,确保高质量完成制订工作。
未尽事宜请联系陆老师,联系电话:8998791。
教学科研管理处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