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的过程监督,不断提升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及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 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意义;
2. 毕业设计(论文)写作安排;
3. 毕业设计(论文)逻辑构建;
4. 毕业设计(论文)专业能力;
5. 毕业设计(论文)学术规范;
6. 毕业设计(论文)创新性及论文价值。
二、检查对象
2023届所有已查重合格的学生,抽查比例为2%。
三、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1.5月20日:教研处以专业(方向)为单位随机抽取抽检的学生名单并分发到二级学院;
2.6月2日前:二级学院提交已审核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材料,包括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送审意见表(见附件1)和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学生答辩稿汇总表(附件2)和电子档,论文(设计)具体命名格式:专业+姓名+论文(设计)题目;
3.6月2-7日:校外专家提交抽检结果;
4.6月8日前:教研处将抽检的统计结果反馈到二级学院;
5.6月10日前:二级学院根据检查结果,对检查不合格的论文要求其必须整改,二级学院认真组织复审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四、检查要求
1.对毕业设计(论文)抽检是把牢学生出口关的重要工作,通过论文检查的毕业生方可授予学位,请各二级学院和学生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2.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须格式规范(参照学校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
附件:
教学科研管理处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