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做好2023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 答辩及成绩提交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我校2023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及成绩提交时间定为6月9日前。为科学合理、井然有序的组织答辩及成绩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工作
1.各二级学院组织成立院级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划定专业答辩小组,确定具体答辩日期。
答辩委员会设主任、委员、秘书各职,具体名单报教学科研管理处备案。答辩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主持各二级学院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负责审查各专业答辩小组提交的学生答辩资格和学生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的最终成绩,研究并解决答辩中的突出问题。
答辩委员会可根据需要决定组成若干专业答辩小组,答辩小组由3人组成,设答辩小组长一人,具体负责本小组的答辩工作。答辩小组划分必须注意交叉回避,即:答辩小组成员不能参加自己所指导学生的答辩。
2.毕业生答辩资格审查
1)学生毕业论文必须指导教师和评阅人(或第二评阅人)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评分并确定成绩,由答辩委员会对学生答辩资格进行认定。未通过毕业答辩资格审查的毕业生不得进行毕业答辩。
2)学生在毕业答辩前必须通过论文重复率检测,由各专业实习队统一检测,未通过的不得进行毕业答辩。
3.答辩分组工作
包括专业答辩小组教师、已通过答辩资格审查的毕业生分组名单,以及具体答辩时间、地点等。
4.毕业答辩及成绩评定
毕业答辩原则上以现场答辩为主。答辩小组负责具体答辩工作,根据各专业制定的评分标准给予学生答辩成绩和评定学生的综合成绩。
5.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提交
除提交《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考核登记表》纸质档、电子档外,还须登陆教务管理系统提交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综合成绩。
6.第二次答辩
在正常答辩工作结束后,对未能参与第一次答辩的学生以及第一次答辩不合格的学生可安排第二次答辩。答辩时间及成绩提交应安排在6月9日前。
7.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推荐
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认真做好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遴选与推荐工作。各二级学院根据实际答辩学生人数,视实际论文水平进行推荐,推荐总数不得超过答辩总人数的8%。
8.论文提交
毕业生档案袋应根据学校要求将所需材料装订整理后,回校后交实习队,由二级学院存档。
二、具体时间安排
请各二级学院合理安排、尽早落实,确保毕业答辩及成绩评定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教学科研管理处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