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本科教育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文件精神,建立高等学校教学工作常态监控机制,切实推进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自治区教育厅决定开展2022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为做好我校2022年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采集目的
全面反映学校基本教学状态,促进教学工作的规范管理与日常监督,实现教学质量常态监测。所采集数据将应用到高校分类评价考核与生均拨款核算、本科教学评估、专业认证等各项工作中,原则上一经上报不得修改,部分核心数据将依法依规通过一定途径向社会公布。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本次数据采集工作,特成立2022年度本科教学基本状体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王金叶
副组长: 金飞、邓雪梅、冯正垚、杨鲜丽、郑方兵
成 员: 莫秋玲、钟木生、李枚晏、朱新辉、马纪涛、周 敏、马伟力、康艳红、郭 耀、彭程程、许永敏、
何宝珠、陈广明、鲁金金、囤荣立、翟婧伟
具体事务由质量管理与评估中心负责落实。
三、具体要求
1.各部门应高度重视本次数据采集工作和填报质量,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熟练人员专门负责数据采集上报工作,在数据统计过程中客观反映学校实际情况,确保数据采集的客观性和真实性,准确无误,并按时按要求上报。严禁数据填报造假行为。
2.此次数据采集工作量大,众多基本数据来源各教学单位、职能部门,请各单位各部门积极配合责任部门做好数据的统计汇总。
四、采集数据时间结点要求
(具体统计时间结点请参考各表中的标注)
1.数据统计时间结点详见下表:
2.数据提交时间:各部门、各单位将所负责的报表于2022年10月20日上午下班前将纸质档、电子档材料提交至质量管理与评估中心,提交数据材料需部门负责人、分管校领导审核签字盖章。
五、任务分解
1.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表格及内涵说明》的内容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表》,详见附件1。
2.根据教育厅提交数据的时间要求,特制定《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表网络填报时间安排表》,详见附件2。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数据上报形式为网络填报,根据内容需要,将设质量管理与评估中心、教学科研管理处、人事处、招生就业处4个网络填报单位。请以上4个单位注意网络填报时间及所负责网络填报的表格。
2.由于2022年数据指标以及采集系统的变化,请各责任单位在填报数据前认真仔细阅读《2022年基本状态数据填报指南》(附件3)(有工科专业的单位还需阅读《2022年基本状态数据填报指南(特色篇)》)及《用户操作指南》,严格按照新表要求填写,确保数据准确、可靠。
3. 请各责任单位负责状态数据采集的工作人员申请加入数据采集及高基表工作QQ群:559218092,相关文件及填报模板将上传至群共享。
质量管理与评估中心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