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关于做好当前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广大师生员工:
为应对当前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根据上级和属地相关文件要求,经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从严从紧做好当前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以确保师生员工生命健康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佩戴口罩。
加强对学校食堂、宿舍、图书馆、实验室、公共卫生间等校内重点场所管理,凡进入学校大门、食堂、图书馆、教室、实验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必须佩戴口罩。
二、严格校门管控。
校门口管理人员要对每一名进校人员(包括驾车入校的司机和车上的乘客)进行身份核查、体温检测,严格落实健康码、疫苗接种码及行程码“三码”联查制度。外来无关人员、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学校。
三、减少人员流动。
教职工不得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市和出现本土病例的县、区,非必要不离桂林市,确须离开桂林市的教职工,须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各单位、各部门按照“谁审批,准负责”的原则从严审批。请假外出人员不得随意变更外出地点,有变更的应及时向所属单位报告。教职工返桂须履行销假手续,及时通过OA填写《异地出行报备单》并报学校人事处,积极配合落实相关防疫政策。
四、严格责任追究。
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教育和监督本单位(部门)人员严格遵守学校防疫规定,履行防疫义务,对拒不遵守规定的人员,经教育劝导后仍不服从管理的,要给予批评教育。对防疫履职不利的人员,学校将严格予以追责问责。
五、强化宣传引导和舆情监控。
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切实履行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师生的宣传引导和舆情监控工作,提醒广大师生及时关注权威渠道发布的疫情动态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恐慌。
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