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组织申报广西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课题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组织申报广西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课题的通知》(桂教科学〔2022〕28号)(详情见附件)转发给你们。
一、申报范畴
2023年广西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课题设立资助经费重点课题(A类)、自筹经费重点课题(B类)、自筹经费一般课题(C类)和广西教育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课题。资助经费重点课题(A类)、自筹经费重点课题(B类)、自筹经费一般课题(C类)面向全区征集。
二、申报条件
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资助经费重点课题(A类)、自筹经费重点课题(B类)和自筹经费一般课题(C类)的负责人须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职务),不具备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在资助经费重点课题(A类)、自筹经费重点课题(B类)和自筹经费一般课题(C类)中,课题申请人当年只能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1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报。历年已立项但截至2022年8月31日前尚未结题的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除委托课题外)的负责人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本年度课题。凡在近5年已经获得全国教育科学、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的研究主题,不得重复用于本次课题申报,一经发现,予以取消。
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课题组成员当年最多只能同时参加2项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研究。原则上,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为高等学校的,课题组成员人数不得超过11人(含课题负责人)。
三、选题要求
资助经费重点课题(A类)、自筹经费重点课题(B类)和自筹经费一般课题(C类)选题以《课题指南》(详见附件)为指引,课题组自主进行选题。
四、成果要求
资助经费重点课题(A类)、自筹经费重点课题(B类)和自筹经费一般课题(C类)要求在1-3年内完成,最迟不超过5年完成。广西教育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课题要求在1-2年内完成,不得延期。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
获批立项的课题在申请结题鉴定时,预期研究成果需达到以下要求:资助经费重点课题(A类),课题负责人需在北京大学图书馆所确定的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或出版专著不少于1部;自筹经费重点课题(B类)需在省级及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自筹经费一般课题(C类)需在省级及以上学术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
五、申报材料
本次课题申报材料包括《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4份)和《课题论证活页》(一式5份)。申报材料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打印、使用宋体小四),《课题申请●评审书》和《课题论证活页》分开装订。请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在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官方网站(网址: https://jykxghb.gxeduyun.edu.cn/)“下载专区”查询、下载申报材料的最新模板。未使用最新模板填写申报材料的课题,原则上不纳入评审。
并将《课题申报汇总表》电子档发送至641154195@qq.com。以上材料请于10月8日前报至桂林校区教学科研管理处3栋3321、东盟校区教学事务部图书馆632,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组织申报广西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课题的通知》(桂教科学〔2022〕28号)
教学科研管理处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