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奖励在职员工子女考取大学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鼓励教职员工子女刻苦学习、积极进取,经研究决定对报考国家计划内统招本科院校并被录取的员工子女给予一定奖励,请符合奖励要求的教职员工于2024年9月25日(星期三)17:00前,将《奖励申报审批表》纸质版(附件),并附子女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子女身份证复印件、学费缴费凭证提交至人事处3214办公室,电子版及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QQ邮箱:109456475@qq.com。
本次奖励申报条件为入职满一年的在职教职员工,入职时间节点为2023年9月30日及以前。人事处审核材料后,按程序办理奖励资金支付。
人事处
2024年9月14日
附件:《奖励申报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