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职称评审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部门:
为及时掌握今年职称申报人员情况,做好学校职称评审的各项准备工作,现对2021年职称评审工作进行摸底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底人员的范围
2021年度拟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及重新确认职称人员。申报人员须在我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学校确立1年以上人事劳动关系。申报高等学校教师系列职称的,还须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
二、评审标准条件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根据岗位性质分别按以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执行:
(一)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按照《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博文职办〔2020〕5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研究人员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科学研究系列高等学校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桂教职改〔2014〕151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等学校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桂教职改〔2014〕152号)相关规定执行。
(三)其他辅系列的评审标准条件遵照相关厅局评审委员会的规定执行。
三、材料统计时间范围
个人专业技术年限统计至2021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截止到2021年9月30日。上述日期后取得的学历证书、论文著作(版权页所载日期)、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业绩成果等,不作为2021年度职称评审的有效材料。
四、填报要求
拟申报人员请填写《2021年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摸底调查表》、《2021年度拟申报职称人员评审条件自评表》(见附件),电子档发送至唐老师QQ邮箱:109456475@qq.com,并于6月24日前将《调查表》和《自评表》纸质档提交至人事处3214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如有不明之处,可询职改办,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8998066
附件1:《2021年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摸底调查表》
附件2:《2021年度拟申报职称人员评审条件自评表》
附件3:《高校(高职)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学科门类分组》
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
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