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广西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专家候选人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加快编制我区基础教育质量监测评价标准、研制监测工具,构建基于大数据、具有广西特色的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体系,科学规范开展我区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现将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推荐广西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专家候选人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有意向申报的教师积极报名。
一、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教育方针,德才兼备,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和担当精神。
(二)熟悉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对我区基础教育的实际情况有深入了解。
(三)了解国内外先进教育理念和教学改革趋势,熟悉课程标准和课堂教学实际,教书育人成绩突出或教学科研成果显著,学术造诣较高,在本学科领域和同行中有较高声誉。
(四)原则上应该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优先推荐自治区特级教师或中小学正高级教师 。
(五)廉洁自律,忠于职守,认真负责,保密观念强。
(六)身体健康,能够保证履行我区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专家的责任和完成工作任务所必须的时间。
二、专家的推荐范围
我校可推荐1-2名符合条件的教师。涉及专业:学期教育、品德与生活、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科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劳动技术、心理健康、数理统计、测量学、教育管理等。
管聘方式等详见附件。请自荐的老师于2021年3月1日前,将《广西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专家候选人信息登记表》和《广西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专家候选人推荐汇总表》电子档发送到邮箱:109456475@qq.com。
未尽事宜,请联系人事处。
附件1:《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荐广西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专家候选人的通知》 (桂教督委办〔2021〕6号)
附件2:《广西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专家候选人信息登记表.doc》
人事处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