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决定开展2023年度“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各单位、部门2023年在治理水平管理能力、教学水平、人才培养质量、经营业绩、降本增效、技术技能升级等方面开展和实施、取得实效的创新项目。
二、申报类别
申报类别涵盖的范围主要包括:党建工作、队伍建设工作教育教学工作、招生工作、国际化工作、产教学融合工作、财务管理工作、学生工作、宣传工作、档案工作、教育数字化和信息化建设工作、餐饮与商业服务工作、降本增效、公司运营、营销管理、市场拓展、重点难点任务解决、后勤服务与管理工作、基本建设工作和招标采购工作等。
三、申报要求
(一)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创新项目”申报工作,认真组织讨论研究,择优确定申报项目。
(二)申报的“创新项目”要重点总结项目取得的社会效益:凝练创新的理论、技术、方法以及可推广、可复制的模式。
(三)申报的“创新项目”类别不限,同一类别限报一项(每个项目负责人限报1人,项目成员一般不超3人);已获得学校奖励或者和已奖励项目内容相近的“创新项目”不得申报。
(四)填写汇总表和申报表(附件1、2),于2023年12月29日前上报纸质版至人事处桂林校区3214办公室,电子扫描版材料发送至唐薇老师 QQ邮箱:109456475@qq.com。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