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杨惠君同志参加广西壮族自治区模范教师评选表彰的公示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模范教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3〕52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二级学院会同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育科研管理处审核,并经学校党委审议通过后,同意推荐我校杨惠君同志参加广西壮族自治区模范教师评选表彰活动,现将具体人员及内容公示如下:
序号 |
姓名 |
学院(部门) |
专业技术职称 |
推荐申报类型 |
1 |
杨惠君 |
土木与工程学院 |
副教授 |
自治区模范教师 |
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9月15日。对拟推选人选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人事处反映。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具体事实、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人事处联系系电话:0771-6031560。
南宁理工学院人事处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