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郭财莉老师职称重新确认结果的公示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推荐评审认定办法(试行)》(桂人社发﹝2017﹞35号)《自治区教育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等学校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教职办〔2022〕7号)等文件规定,经个人申报、学院考核推荐、职改办审核,郭财莉老师符合图书资料系列助理馆员重新确认条件,拟予以重新确认。
现将申报人员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22日至2022年9月28日,材料公示地点在人事处3214办公室。如对所公示的人员有异议,请于2022年9月28日17:00前以书面方式向学校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书面材料请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真实反映意见者受国家法律保护(根据文件规定,匿名意见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773-8998066
人事处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