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校级一流专业检查验收的通知
各相关教学单位:
为保证一流专业建设质量,切实发挥其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根据我校《关于公布2019年度校级一流专业建设项目的通知》(博文教研〔2019〕15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19年度校级一流专业的建设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范围
2019年度立项的校级一流专业(见附件1)。
二、验收程序
1.一流专业负责人对照 “南宁理工学院一流专业建设标准与评价指标”(见附件2)以及申报书内容,认真总结近两年专业建设情况,填写“南宁理工学院一流专业建设验收报告”(见附件3)。
2.所在教学单位对所承担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盖章。
3.学校组织专家对各专业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及取得成果进行审核,并进行现场答辩。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项目所在教学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验收工作。于2021年10月15日前将本单位“南宁理工学院一流专业建设验收报告”和有关支撑材料报送至教研处(3321办公室)。有关成果清单附表的格式可参见附件4,无相关成果可不填。纸质版一式五份需盖章签字,电子版发送至943000938@qq.com。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773—8993162
教学科研管理处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