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结果评定名单公示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积极开展了成果申报工作。经成果主要完成人申请,所在部门推荐,由教学科研管理处组织校内外专家评审,并经学校研究,现将2021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2021年5月24日至5月28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反映到教学科研管理处(电话:8993162;地点:3321办公室)。
教学科研管理处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