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校级一流专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促进学校专业建设的内涵式发展,现组织开展校级一流专业建设项目申报暨区级一流专业申报遴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基础条件较好、社会适应面广、有发展潜力、有特色的专业。
二、立项数量、经费安排
(一)本年度拟设校级一流专业建设项目3~5项。
(二)学校资助每个立项专业建设经费2万元。
三、立项步骤与项目建设期
(一)立项步骤
按照各二级学院自主申报、学校立项评审、公示并确定立项专业、项目实施、项目验收等程序进行。
2021年6月10日前,各二级学院完成一流专业建设项目的申报材料提交。
2021年6月25日前,学校组织评审、答辩。
2021年6月30日前,公示、立项。
(二)项目建设期
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建设中期,组织建设情况检查。建设期满,组织项目验收。
四、项目申报
(一)申报条件
1.专业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方向,与地方支柱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密切相关,能充分体现应用型专业特色。
2.专业改革和建设基础较好,有两届以上毕业生。
3.专业师资队伍整体实力较强,有较高水平的教学团队。
4.专业建设方案科学可行,改革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具体,具有创新性和先进性。
(二)申报材料要求
各二级学院需在2021年6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交至教学科研管理处3321办公室,所有材料的电子档发送至943000938@qq.com。材料包括:
1.《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附件1,1式5份);
2.相关支撑材料(1式5份)。
五、立项评审
我处将组织立项评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研处周老师,电话:8993162。
附件2: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
教学科研管理处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