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教研科研结题项目经费结算管理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了规范我校科研人员结题项目经费使用管理,根据博文教研[2018]11号《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我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第六章,第二十三条 纵向项目按计划完成后,在经费结算清楚后,结余经费的管理以项目下达单位的管理办法为前提,项目下达单位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无明确规定的,按如下方式执行:
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后,结余资金在1年内可用于项目成果发表及后续研究的直接支出。若1年后结余资金仍有剩余将由学校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
二、根据我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纵向、横向科研项目已办理结题,但项目负责人人事关系已调离学校,其项目结余经费将由学校收回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
三、根据上述规定,我部门将联合财务处对结题一年以上,剩余经费未使用、未报账的教研科研项目,在12月18日之后进行整理,其项目结余经费将由学校收回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
未尽事宜请联系3321刘老师,联系电话:8993162
2020年12月10日
教学科研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