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各教学单位质量管理与评估相关工作最新考核评分公示
校属各单位、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南宁理工学院部门(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南理人〔2021〕2号)文件精神和学校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部署,现将2023年度各教学单位相关工作考核评分情况(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对质量管理与评估相关工作考核得分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于2023年12月19日前向质量管理与评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773-8993162。
附件:《2023年度各教学单位质量管理与评估相关工作考核评分》
质量管理与评估中心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