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三年规划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二级学院: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公布2019年度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的通知》(桂教办[2020]4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9年度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4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工作,请入选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的专业(土木工程、工程造价、建筑学)按照教育部以及区教育厅要求,科学编制、完善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三年规划方案。请各相关学院于2020年7月15日前提交本科专业建设三年规划方案,并由学院负责人在方案封面签字盖章后交至332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943000938@qq.com。
未尽事宜请联系周老师,电话:8993162。
附件: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公布2019年度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的通知
教学科研管理处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