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新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适应知识创新、科技进步以及学科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我校专业结构,增强办学实力,提高办学效益,学校将组织开展2020年新专业申报工作。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以及北方国际有关新专业申报前备案审批等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服务区域经济。顺应社会发展趋势,依据区域产业结构调整的现状,把握产业结构调整的发展趋势,科学预测人才的需求情况,适时适度调整专业的设置情况,保证专业人才培养的质量,控制专业数量等。并要考虑当代学生及家长的心理诉求,与社会发展相结合,提出既顺应经济发展趋势又符合学生及家长心理定位的学科专业。
(二)凝练学科方向、打造特色专业。各学院应结合学校的办学特色和历史沿承,依托本校的优势学科,优秀师资,进行创新和突破。强化、打造特色专业,培养个性化人才,做精做专,树立和传承自身的品牌形象,争创一流专业。
(三)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合理配置。新专业的申报要充分考虑到学校现有的教学资源,优秀的师资及办学条件,合理配置资源。
二、申报工作安排
(一)需求调研。各二级学院进行专业申报调研、编写论证报告,并于6月15日前将专业申报材料的电子版、纸质版(一式5份)交至教研处。申报材料包括: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
2.2020年拟申报新专业名称填报明细。
(二)校内审议。 6月15日—6月18日,教研处组织校内外专家对二级学院拟申报专业进行论证,经学院学术工作委员会评议后,报学校审批确定拟申报的新专业名单。
(三)审批。6月19日—6月30日,学校将拟申报专业及学校审议意见报送教育教学部审批。
(四)7月1日—9月10日,二级学院修改完善申报材料,并按照教育部规定进行校内公示、平台填报、平台公示及材料报送。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研处周老师,联系电话:0773-8993162。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 2.2020年拟申报新专业名称填报明细
教学科研管理处
2020年6月12日